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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软弱让阿楹的日子更加不好过,再加上周家在街坊领居的传闻并不好,阿楹在家中便不准上桌子吃饭,只有邻居的魏婆婆时常偷偷趁着父母不在,丢吃的给她。
周小楹记得父亲看着她神色鄙夷,开口道养女儿不如养一条狗,狗会看家,女子以后还要出嫁,便是别人家的物件儿。
在这样的压抑下,周小楹某日错手杀掉了醉酒后用鞭条抽打自己的父亲,还有归来看到这一幕劝她去投官的母亲,两人倒在血泊中,被埋在杏树下。
周小楹始终记得那时,手里的镰刀被她握得滚烫,犹如父母身上淌下的炽热鲜血。
她丢下镰刀,瘫坐在地上,精神恍惚,却又觉轻松自由,还有解放。
至于所有人议论是她杀的,也是无凭无据。
这种山野之地,自然是没有所谓的百姓父母官,若是要报官,便要走几十里地,谁又会为了毫不相干的人报官。
只是村子就这么大,人又怎可能莫名其妙就消失了,久而久之村中之人纷纷议论是周小楹杀的。
周志才在朝中为官,春风得意,某日在酒楼和同僚吃饭喝酒的时候,偶得舞姬递来的杏子,便忆起了旧日的小妹,而后不顾他人劝阻辞官返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