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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下,沈弈一身白衣素袍,宽大的衣袖随风飘荡,眉间是喝果酒沾染上的微红,难以掩盖的书卷之气,多了一份入世。
一看就是不缺钱的主,少年自觉自己入不了他的眼。
“嗯我缺个书童,我小妹也需要贴心的玩伴,这个理由够吗?”
沈弈最终还是选择把两人留下,银子都付出去,哪有收回的道理。若是自己放他们自由,两个年纪轻轻的小孩在街上流浪,谁知会不会刚出狼窝又入虎穴?
“够了,公子。”
收到意料之外的答复,少年反倒惶恐。
氛围越发尴尬时,一小道声音从左侧传来,在夜色中,有些飘耳。
“沈公子,我回来了。”
鸨母亲力亲为,手中拿着一叠纸,是兄妹俩的卖身契,一出生就去府衙办的。除外,还有一包袱。
“明日还请沈公子跟我去府衙一趟,重新立契约,另外这是他们两人的物品,都打理好,今夜就能跟您回府。”
买卖契约是要在府衙备案,契约在三日内写立,签字后的契约被称为“白契”,拿到府衙盖章后成为“红契”,这步交完契税后,就合法了。
契约过后,遵循“听悔”原则,买卖双方还有三日冷静期。期间里,有人反悔,契约无效,收回。
沈弈点头,表示自己会去的,接着询问少年:“东西还要吗?”
“不要了。”
少年背后的少女趴在他耳畔嘀咕几句,他就坚定摇头,“我们俩兄妹,唯一重要的只有彼此。”
“行,”沈弈与鸨母吩咐道,“他们不要,你看着办吧,天色也不晚,我先回去了。”
“那沈公子慢走,下次还来咱们楼玩啊。”
鸨母没有气馁,连送别也依旧热情。
“你们有名字吗?”回客栈的长街上,沈弈在前面带路,两人紧紧地跟在后头五步远。
“没有,公子。”
经过一番交流,少年清楚自己以后的主人换成他,自己要乖乖听话,就放下戒备,老实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