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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兔子清洗干净后坎成小块,清洗时可加一些面粉,这样能更好带走上面吸附着的脏东西。然后放入准备好的调料腌制一下,让它能更入味。等兔肉上面的水分干一些后,就下油锅炸,炸至金黄时捞出,等油锅升温后再倒进去炸一道,这样能让肉更加酥脆。
“锦灏哥,好香啊!”
白清不知什么时候来到门口,一双眼亮晶晶的看着盆里金黄的肉肉,还悄悄吞咽了一下口水。
“快去外面玩,这里油烟大,别呛坏你。”林锦灏赶人。
白清撅了撅小嘴,可脸上还是带着笑:“我哪有那么娇气嘛。”
林锦灏轻轻刮了刮他小鼻尖:“不娇气,是我舍不得。”
“锦灏哥!”白清愣了两秒,再一次红了脸,不知道为什么,锦灏哥每次都能把他惹得脸红,他越想越害臊,转身便噔噔噔的跑回摇摇椅上,心里盘算着下次也要把锦灏哥弄得脸红!
林锦灏看着他,宠溺的笑了笑,转身继续做饭了,把姜切片,放入干辣椒,大蒜,花椒等先炒一番,把香味炒出来后把之前捞起的兔肉倒进去翻炒。在现代社会的话,超市里会有专门的底料,直接放入炒就行,但古代却是没有的。但还好林锦灏之前担心超市里那些底料中会有防腐剂之类的,就自己研究过,味道还挺好。
然后林锦灏又放了些白清平时喜欢吃的小菜下去一起翻炒,香味飘出了好远。
没一会儿,黎王爷和黎楦也来了,他们今日换了稍微低调一些的衣服,可身上的气质还是能看出是富贵人家,更何况他们还驾了马车。
村里人远远看着马车停在了林锦灏家门口,都有些惊讶,这灏小子什么时候攀上这种富贵人家了,这岂不是要发财了?!
也有人心里嘀咕,这病秧子成亲后还越过越好了,也许白清还是个旺夫的,长得也好看,早知道以前就把他娶回家,也许这富贵就是自己的了!
这想法也只敢心里想想,要是传到林锦灏耳朵里,那可不得了,现在村里人都知道,灏小子对他夫郎宝贝着呢,谁多看一眼都不行。
白清看到黎王爷来后,一下就从摇摇椅上爬了起来,小手揪着衣摆,手指头紧紧搅在一起,忐忑不安的看向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