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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
后来,班长提议在每个人的班服上留下自己的签名,当作纪念。
陶知晚没有班服,江愿就把他的棒球衫脱了下来,给她当作班服。
于是她就让大家在上面签了名字。
某人自然要第一个签。
他把衣服整整齐齐地平摊在书桌上,喵准胸前紧贴心脏的那块位置,提起笔来,哗哗哗地留下五个悍然大字——
【江愿大魔王】
潦草妖孽,跟鬼画符似的。
写完还随手画了个圈儿。
其他人都不敢写得比他的名字大,也不敢写进圈儿里,于是只能挤在圈儿的周围,有的只好把名字写在袖子上。
陶知晚回忆往事,脑海里突然蹦出一个声音,是甜糯糯的十七岁的她自己——
“你写这么大字,挤得别人都没地方了,蔻蔻写哪儿?”
那人拽着一张二五八万的脸,可实在太过好看,又让人讨厌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