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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耽美女生 >与奚翰林家书(女尊) > 第100页

第1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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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种可能,奚俟冷汗淋漓。再也不敢胡思乱想,倒床睡觉。

翌日。

风和日丽,阳光明媚。

奚俟他是被一户村庄里面的猎户母女给救了,离淳身姿矫健,可是村里被年轻男子追捧的卓越女子。打猎做农活,手脚勤快,啥啥都能干,啥啥都学的快。

奚俟不好意思一直吃白食,是以这几天就在村子东边摆着一个摊,替家里子女被征兵的人写写书信,挣几个钱。起初他将那些信稿钱给离母,离母还不肯收,是奚俟说如同姑婶不收的话就离开这里,她才收下。

奚俟觉得或许正是这样,才对自己越发和颜悦色,言谈亲切。

离淳倒是老样子,不是外出捕猎就是下地种庄稼。某日还带了一支用黄鼠狼的毛做成的狼毫笔,得知是离淳猎的然后送到村子外面的镇子寻得工匠制成毛笔。奚俟倒是不知道该什么感激她才好,他来到这个世界就喜好收集毛笔。

姜雁杳曾经送给他一只暴发户气质的金镶玉毛笔,当然观赏价值远远大于实用价值。张行道更是送了他三支北地生产的名贵紫毫,想到二人,他心中一梗。他心里知道张行道的死是偶然,但是他就是过意不去姜雁杳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隐瞒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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