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吓唬艾伦
更奇怪的是,叶小曼发现自己的嗅觉竟然是通过触角传输到大脑的。
瓦特?难道这看似触角的东西其实是鼻子?
不懂就问是叶小曼最优良的品德之一。
“芥生,这个触角有什么作用?”
【主人,蝴蝶的触角是非常灵敏的嗅觉器官,它不仅可以分辨各种气味,还有保持身体平衡的作用。蝴蝶的触角同时拥有嗅觉、触觉和听觉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器官哦!】
听完芥生的解释,叶小曼瞬间觉得身而为人实在是太平庸了。
怪不得动物进化后立即就能觉醒出技能来,原来他们平常就拥有着那么多人类可望不可及的技能。
细细想想,蟠的毒素,叽叽喳喳的打洞,小蜗子弹都打不穿的铜皮铁骨,天生嗅觉灵敏的小黑……
好像每只动物在进化之前就拥有着自己独特的技能。
计划只是强化了他们的技能而已。
反观人类……确实比较平庸……
人类能成为万物灵长最大的原因应该就是懂得思考和团结吧。
通俗一点来讲就是:团结在一起的会利用外物增强自身的狡猾生物。
很显然,叶小曼完美的继承着人类狡猾的这一点优势。
把蟠收进小世界,叶小曼缩小到15厘米大小,摇摇晃晃的扇动着翅膀朝下面的聚集地飞去。
乍一看,现在的叶小曼就是一只在翩翩飞舞着的普通蝴蝶。
但如果凑近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妈呀!这不是花仙子嘛!
没错,叶小曼现在这幅模样像极了电影里在花朵间飞舞的花仙子。
要是现在不是乱世,自己一定要拍一部花仙子电影。
根本都不需要什么特效,本花仙子可以本色出演!
那票房!肯定哗哗的!
心里美滋滋的yy着自己成为影后的获奖感言。
叶小曼慢慢下降到了聚集地内的一出草丛中。
草丛的旁边有一个粉红色的帐篷。
哟,谁呀!用这么骚包的帐篷!
叶小曼化身暗夜精灵,偷偷摸摸的把触角从帐篷地下探了进去。
这小触角!也太方便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