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生意
燕京里,有许多讨厌的家伙,为了与他搭上关系,甚至不惜亲自上门,许诺把嫡出女儿送来给他做妾,做通房。
之前,他已拿年龄说事,婉拒了十几人。
可待到几个月后,他与柳轻心的大婚尘埃落定,那些人,必然卷土重来。
介时,年龄,便无法再作为借口了。
为了日后清净,他必须得提前,为这些“苍蝇”准备好,适合她们的去处。
“我即使敢说,要把她们卖了,自然,就有法子,让她们心甘情愿,感恩戴德的应承,让她们的家里,毫无怨言。”
“当然,为了让金主们觉得物超所值,我还可以稍稍牺牲一下,跟他们有些萍水交情。”
“只是,我家娘子,痴迷珍稀药材。”
“若他们来拜访时,未备好,能入我家娘子眼的药材,守门儿的侍卫,恐不会为他们禀报。”
说罢,翎钧眉眼弯弯的,看向了坐在他身边的柳轻心。
他,从来都不是什么乐善好施之辈。
想从他这儿拿到好处,却不付出,与之相应的代价?
可能么?
“好罢。”
“既然,你有如此把握,我便信你所说。”
“一个嫡小姐,你打算要价多少?”
沈鸿雪对翎钧的了解,仅限于他摆在明面上的皇子身份和远在西北的粮马生意。
他不想雇人调查翎钧。
虽然,这有助于他更多的了解他,规避与他合作的风险,但凡事,有利必有弊。
他不希望,为了一点未必会到来的风险,伤及他与柳轻心的感情。
不舍,为柳轻心的将来,埋下祸根。
“三品以上,嫡小姐,黄金一万两,庶小姐,白银一万两,三品以下,就各自折半罢。”
“过门前,货款付清,没钱的,拿能入了我眼的好马来换也行。”
把官宦人家的小姐,嫁给商人做妻妾,这种在旁人看来,难如登天的事,从翎钧嘴里冒出来,却似打个瞌睡般简单。
他要的价,并不算高。
大部分经营有道,敢惦记这种事儿的人,都出得起这价儿。
“彩礼,由买家准备,嫁妆嘛,无论多寡,也都归买家所有。”
“成交之前,我会使人寻机会,带买家看货,婚礼当日,我会使人送去贺贴。”
“需我前往观礼的,可去王府送请帖。”
“去不去,瞧我家娘子心情。”
翎钧稍稍想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