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招秘书
“三叔,你觉得我这个拿出去卖,有没有市场?”曹德询问道。
“拿出去卖?”
曹达华皱着眉头说道,“我都觉得好吃,市场那肯定是有的,只是...你准备放弃原本的写小说吗?”
相对于开店,他更喜欢曹德写小说。
一方面是小说的收益现在已经肉眼可见,而开店的收益还一片迷雾。
另一方面,写小说显然比开店更轻松啊!
“不,不,不!”
曹德摇了摇头说道,“小说肯定是不能放弃的,我说的是我拿这个出去开店!”
“有区别吗?”曹达华迟疑道。
“有啊,开店又不需要我自己炸,只要教会手下的店员炸就可以了!”曹德解释道。
“那没问题了!”
曹达华紧锁的眉头顿时展开,笑着说道,“这开店一定火!”
随后!
他似乎又想到了什么似的,又迟疑开口道,“只是...如果你将这个交给了店员,那么他学了之后,自己去开炸鸡店呢?如果他也做这么好吃的话,肯定会分走不少客人的!”
“他不可能做的这么好吃的!”
曹德想都没有想就回答道,“之所以能这么好吃,是因为我做的!”
他的炸鸡能做的好吃,是因为有炸鸡仙人这技能,他看出鸡的大小,成熟程度等等不同,并且按照其不同完美的控制火候,裹面粉的程度等等,保证每一块都是最好吃的模样。
但如果要开店,手下的店员没有这技能,曹德能做的只是找出最合适的时间和流程,教他们正在第几分钟下去炸,要炸几分钟,面粉裹几层这样子。
虽然这样子做出来的味道也不差,比市面上的炸鸡都要好吃,可绝对无法跟他亲手做的相提并论。
“至于自己出去开店...这有可能!但也有很多手段限制!”曹德又道。
店员学会了后自己去开店,甚至配方流出去,这些情况曹德都想过。
这也是没有办法避免的。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只要利益足够,肯定会有店员想要去开店,甚至偷卖给别人配方。
不过!
也不是太要紧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