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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六章 拨云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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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毫笔,笔尖是用兽毛制成,越是老字号的狼毫笔,弹力越强。”

颜真卿笑道:“不错。我大唐文字乃是天下最具造型感的文字。用狼毫软笔书写,可使汉字流动变化,呈现出变幻无尽的线条之美。

从记录语言的角度来看,两者并无孰优孰劣之分。但从文字的美感来看,高下立判。

波斯、大食等国的文字,以工整为美。而我大唐文字之美,在于与内心情感相连,是一种对生命欲求的表达和感悟。

而要想让情绪恣意流淌,就需要狼毫这般富有弹性的笔。笔端有了弹性,文字也就有了无尽变化。

因此,也只有我大唐将书写上升到了‘道’的层面,这也是波斯诸国很难读懂大唐书法,进而很难领悟大唐文化的原因。

狼毫笔在书写中,让“书”依“法”而成,产生了‘书之法’:

第一用笔,第二识势,第三裹束。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用笔、结构、风格。它侧重于写字的过程,而非指作品结果。

撇捺勾连、浓淡荣枯,银钩铁画……亦如武学功夫,刚柔并济。即有腾挪躲闪的轻灵、亦有雷霆万钧的力度。胆怯者不敢学,力弱者不能学也。”

白复点点头,在临摹吴道子等人的壁画时,他也悟出了笔锋中也蕴含着‘柔弱胜刚强’的道理。

颜真卿道:“白少侠,你在碑林和宫中临摹过大量孤悬于殿堂之上的名家字帖,可曾见过千百年前平凡之人所写的秦碑汉简、晋人残纸?”

白复一愣,摇了摇头。

颜真卿从书架上取出一卷简册,所谓的“册”,就是用绳、牛筋等将一条一条的“简”捆绑串连起来。

颜真卿道:“这些汉代简牍,是书写在竹简、木简上的信札、日志、账册、契据、经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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