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他看似随意的一笔,其实,画得很准确。
盛迟暮讶然,“你以前不是以为我长在瀚城,一定是个茹毛饮血的女怪物么?”
这个不是她杜撰的,任胥自己承认的。
但那是撞晕以前的想法。
任胥“额”一声,尴尬地抹了把脸,将手上的墨汁全抹在了脸上,盛迟暮不禁莞尔,任胥浑然没意识到,祸害了自己的俊脸,还要来抓她的手,盛迟暮“呀”地起身,退了开来,扬唇微笑,任胥无奈地摇头长叹,“哎,这话你就当我没说过。”
“可是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我没想过。”她以前觉得大概梁与羯族是天生的仇人,水火不能相容,必定有一方要兵败消亡,但绝不是大梁,任胥的话让她豁然开朗,盛迟暮现在才感受到,真是不能小看了她的夫君。
他有他的仁义,也有他的妒忌小气孩子心性,每一样都让她刮目相看。
盛迟暮将丝绢缠在指尖,抓住他的手替他擦掉墨痕,任胥低着头看着她温柔地抓着自己的手腕,仿佛有一股暖流从手心窜到心底去了,温热得刚好,就算不用手感受,也能知道自己已心跳怦然。
盛迟暮擦完他的手,又开始擦他的脸,凑近看,任胥的皮肤也是白皙温滑的,像一团水脂,她侧过脸细心地替他擦拭,任胥一直盯着她的脸看,不过,盛迟暮轻笑起来,“墨干了,擦不掉了。”
任胥道:“蘸点儿水罢。”
盛迟暮颔首,“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