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那不有两间空屋嘛,先只设个一年级呢,让陶红武先教着。
她记得书里说,狗蛋是最不爱上学的一个,小时候因为喜欢逃学,甚至被宋青山用铁琏子绑在教室里过。
而他对自己狠到什么程度呢,他为了逃学,能把自己的双手磨的鲜血淋漓,能当着他父亲的面,用削笔刀把自己的手和脚全划烂,然后,一言不发的跟宋青山犟。
而宋青山呢,找医生给他扎上绷带,继续绑起来,锁在课堂里,除非放学,否则就不肯开锁。
最后俩父子闹到狗蛋偷了他爸的枪,拿枪顶着他爸出逃的程度。
对此,苏向晚也很担心啊,一直怕狗蛋要闹着不肯去上学,自己可舍不得拿铁琏子锁他。
当然,在还没有上学之前,苏向晚就开始给他做思想工作了。
“狗蛋,你知道妈妈小时候最怀念的是啥吗?”苏向晚说。
狗蛋清楚着呢:“妈妈说,外婆买了白糖,放在纸上让你和我小姨舔呐。”
“是,这也算是一条吧,但妈妈最怀念的还是上学的时候,那时候妈妈懒得上学,没有识到多少字,你看,当时妈妈想给你二叔写封信都说不清楚,害的全村人笑话妈妈。”苏向晚说。
狗蛋学着他爸的样子,双手叉着腰很是得意:“行了吧,我宋西岭才不会像妈妈一样呢,我跟我爸已经学了好多字了,陶老师都说我是个聪明的孩子,上学肯定能考第一。”
他牵着大山呢,把小吱吱放在大山背上,一起在村子里溜弯儿:“妈,你就甭操心我上学的事儿了,操心你的工作去吧。”
一大通苦口婆心的劝书之言都没用上,儿子就这么有觉悟的,要去上学啦?
苏向晚目瞪口呆,真是觉得自己去年那半年的工夫没白花啊。
小吱吱大概是头一个骑狗的孩子,揪着大山的狗绳,嘴里还不住的驾驾驾呢,看妈妈在自己身后,不停的挥着手呢:“妈妈,再见呀,再见呀。”
这天下午,苏向红坐着班车,背着大包小包,就出了城,来红星公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