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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第 5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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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芒喝了口啤酒,没什么表情的看着那两人。

“你还加了珍珠啊,这个珍珠不会也是你自己做的吧?”

余弦用筷子搅了搅杯底,发现有黑色的珍珠后,更诧异了。

“嗯,只有奶茶可能太单调了,我就尝试做了一些珍珠丸子。”

“孔医生,我也要,我也要。”

蓝奇怎么可能错过美食,连忙站起身把自己的杯子递了过去。

“放心,大家都有,我煮的分量正好够每个人喝一杯的。”

“我不喝这种甜腻的东西。”

贺枫桥不感兴趣地垂下眼,用刀叉将碟子里的牛肉切成小块。

“偶尔尝试一下新事物也未尝不可。”

商昼将手边的青稞酒拿起来摇了摇,递给他,“你不喝奶茶的话,要不试试这个?”

“这酒度数太低,没什么味道。”

这是牧民家里自己酿的青稞酒,一般度数很低,喝起来估计跟水也没什么区别。贺枫桥并没有兴趣。

“那你可就想错了,这酒烈得很,度数可能比有些白酒还高,晚上草原风大,温度降得很快,你要不喝点暖暖身体?”

商昼的语气带着一丝关心,贺枫桥冷眼看着他,最终还是接过了那瓶青稞酒。

吃完晚餐,六个人便聚在一起聊天,蓝奇把吉他拿了出来,轻轻拨动着琴弦。

有沈芒在这里,他也不好献丑,随便唱了一首民谣后,又把吉他递给了沈芒。

“偶像,要不你唱首歌吧?”

孔明予微微一笑,“沈先生的一首歌价值千金,恐怕不会在这种地方唱吧。”

沈芒勾了勾嘴角,接过那把原木色吉他。

“不知道余老师想听什么歌?”

忽然被点名,余弦还有些没反应过来。沈芒坐在他斜对面,虽然有些距离,但那双深邃的眸子却是直勾勾的看着他。明亮的彩灯倒映在他黑色的瞳孔里,仿佛有万千星子在其中闪烁。

“就唱民谣吧,随便什么都行。”

余弦偶尔会听流行音乐,但私心最喜欢的还是民谣。

沈芒说了声好,低下头,左手按着和弦,右手开始拨动琴弦。

他唱的是一首很老的英文民谣,名字叫《fivehundredmiles》

悠扬的前奏一响起,余弦的心就像是被什么攥紧了一般。这是他读大学的时候最喜欢的一首英文歌,想不到沈芒竟然会唱。

“IfyoumissedthetrainI\''

YouwillknowthatI\''

……

低沉婉转的声音将思乡的愁绪娓娓道来,不知道是草原上的风太大,还是什么别的原因,余弦觉得眼眶忽然有些干涩。

他的亲人和朋友都在另一个世界,而那个世界的他,不知是躺在病床上,还是埋入了地下,成为了人们的回忆。

“余弦,你怎么了?”

察觉到身旁人的异常,孔明予皱起眉,有些担忧的抽了张纸巾给他。

余弦低下头,快速的抹了下眼角,再抬起脸,又是温和平静的模样。

“没什么,就是有点想家了。”

贺枫桥坐在他对面,浓密的眉毛皱了皱。

余弦在福利院里长大,身边没有父母,这么多年都是一个人,他说的家,究竟是哪里呢?

沈芒的视线从余弦微红的眼眶上掠过,他忽然按住琴弦,朝众人笑了笑。

“唱得不好,让大家见笑了。我自罚一杯。”

导演组生怕气氛就这么冷了下来,找准机会走上前,宣布抽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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