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3章 钱财与生命
该如何处置。”
“对主谋者,依其所贩物货计脏坐罪。
所营令户部、总领司拘收。”
“嗯,计脏坐罪,具体如何处罚?”“盈利二十贯以上者,技一百。”
“什么?。
杜文浩回头瞪眼瞧着那军律官:“没死刑?。
“是的,将军。
只有盗大祀神御之物乘舆服御物盗御宝,可处斩。
军外人盗窃满二十贯,杖六十,刺配本州。
军内人盗窃满二十贯。
技一百,无刺配“你没搞错吧?盗窃一万贯。
也不砍头?”“是的将军。”
盗窃罪的处罚往往与经济的繁荣成反比,经济越达,对盗窃罪处罚也越轻,宋朝开国之初,国家还很穷。
当时对盗窃处刑非常重,规定盗窃五贯(相当于人民币五千元)者处死;后来国家富足之后,对盗窃犯罪自然放宽了很多,规定盗窃十贯(人民币一万元)以上者,要奏请皇上亲自裁决是否适用死刑。
后来随着国家越来越富,歌舞升平之下。
皇上实行仁政,讲究少杀慎杀,进一步放宽对盗窃罪的处罚,最后取消了普通盗窃罪的死刑规定。
在唐朝最繁华的时期。
普通盗窃罪也是没有死刑的。
中国七九年刑法曾经规定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一般在五万元左右为起点)便可以处死刑,赶上严打,盗窃六七万便可枪毙了。
后来九七年新刑法颁布时,改革开放已经使中国人的腰包逐渐富足了,所以盗窃罪死刑修改只限于盗窃金融机构和盗窃珍贵文物两类。
其余一般盗窃都废止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