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优雅的贪官生涯 第2128章 小妾胜之的召唤
不,这个比喻也不恰当,因为大熊猫年年都存在,这群官奴在两宋上下几百年间,唯此一批,仅存十数年,且独一无二。
那名仆妇右手上刺着两个字:庆州。表明她的身份是庆州贱口官奴。
神宗熙宁四年(1071),庆州发生的兵变被平定后,叛兵家属没官为奴婢者,配江南路、两浙路、福建路为奴,“诸为奴婢者,男刺左手,女右手”。这是宋代惟一可见的大规模将犯人家属,没为奴婢的记录。
赵兴知道这批庆州官奴的来历,还要从章说起。去年章来赵兴府上,看到码头上蒲易安驱赶奴隶下船,他脸上露出深思地表情,虽然章什么也没说,但赵兴却察觉了异样,他回去赶紧研究宋代关于奴婢地规定,发现了天圣七年(1029)修成的令典《天圣令》。
《天圣令》宣布废除17条唐令,其中有12条是关于官奴婢地,诸如官奴婢分番制度,官奴婢作为财产赏赐制度,官奴婢死亡后的验实申报制度,官奴婢劳役制度和供给制度等。而剩下的5条是关于捕获逃亡奴婢的酬赏问题。
看着这套《天圣令》,赵兴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这不是林肯签署的“废奴令”宋代版吗?古代中国居然也有自己的“废奴令”?
这真是一个特殊的时代。
它特殊到整个朝代延续期间,官府不提倡贱口奴婢,而实行雇佣奴婢制。而古代中国上下三千年,也唯独宋代不可能出现奴隶。即使唐末五代以来许多因战败被俘而成为奴婢的人,也受到《天圣令》的干预而被释放。
难怪宋代妾婢制度如此特殊,原来宋代没有奴仆。只有一群雇佣打工者。
赵兴研究发现:《天圣令》简直是变态,它不鼓励人使用贱口奴隶,但它又充分尊重私有财产,对贱口奴隶也不采用一刀切地方式完全剥夺,只温柔地要求主人允许贱口奴隶随时赎身,从而成为雇佣奴婢。若主人一直没给贱口奴隶赎身机会,天圣令规定:在奴隶服役满十年后,自动获得自由身。
赵兴研究完《天圣令》,深度怀疑这部法令是穿越人士写的!它这种超越时代的尊重私产,令他这个现代人都有点不适应。
可转念一想。赵兴又觉得纳闷——难道真是的宋代历史是这样的?记得以前看宋代、看宋代历史,都未曾提及到宋代曾划时代的不容许蓄奴,那些与历史研究者为什么不敢向百姓说明这点呢?
当然,宋代历史上还有一个唯一个例:庆州官奴。庆州兵变后。朝廷对这些拿着朝廷供养,却不愿上前线对付“农民起义军”,转而对付没有起义的农民的乱兵恨之入骨,他们在男女手上刺字,将他们发配到两浙淮南为奴,以便让他们时刻记起自己暴行下遇难的数十万冤魂。
两宋数百年历史。这是唯一被记录在案的官奴。
按照时间推测,如果《天圣令》对庆州官奴们也起作用地话,这些人以及他们的后代也该自动成为自由身了。但眼前这名庆州官奴的出现。表明朝廷对他们的仇恨仍未消除,《天圣令》地阳光并没有涵盖到他们
将事情来龙去脉想清楚,赵兴一摇头,不悦的说:“老师,怎么能让这种人进到我家里,少游兄要人伺候,我为他拨一二十个年轻靓丽的倭女。看不把他伺候的舒服死。这群罪人……”
朝云到了赵兴家里。胆子大了很多,她现在也敢大声说话了。不等赵兴说完,她轻啐一声:“赵叔叔,怎么能这样说呢,秦叔叔的家眷可都来了。你送倭女服侍,那不是捣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