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既然是拖,少不得吃些苦头,尤其过台阶的时候,听见对方后脑勺发出的磕碰声,他们都觉得疼,难为人家怎么忍得住!
这点儿疼算什么!打仗的时候九死一生的时候多了去了。
小五浑不在意的摆摆手,又呸呸几声,吐出来一个破碎的大鱼鳔,这才抬手抹了抹脸。
“下回咱能不用这玩意儿吗?”
他一脸嫌弃的朝黑影处抱怨道,“满嘴里都是鱼腥气。”
他本就不爱吃鱼,如今却要咬个灌满了鸡血的鱼鳔在嘴里,真是造孽。
晏骄和庞牧慢悠悠从黑暗处走来,闻言爽快道;“行啊,那下回就换猪尿泡。”
小五:“……”
沉默片刻,他刷的抱拳,满面真诚的道:“鱼鳔就挺好。”
好歹这玩意儿是装气的,后者可是装尿的!
晏骄摆弄着手中胸口插箭的皮影小人,丢了个“算你识相”的眼神过去。
还别说,这小人儿真挺有用的,不枉费她跟庞牧两个人半夜苦练烛火投影技术。
庞牧递给他一个水囊,问道:“怎么样,还算顺利吗?”
小五接过去咕噜噜漱了口,点头,“没问题,莫捕快演的跟真的似的,真是埋没了人才。
他蔫儿坏,这会儿吃了麻药的几个人只怕胆汁子都快吐出来了。
冯大夫也顺利进去了,再狠狠喂几丸黄连丹……”
毒药是不可能有的,只不过所有饭菜内都加了足量的麻药。
若在平时,或许多多少少能尝出点怪味来,可惜现在那三个人都饿疯了,根本无暇分辨。
只是这么听着,两个衙役就觉得嘴里开始泛起苦水,心道这群人也忒损了,怎么想出来的?
事实证明,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因利益而产生的忠心实在不堪一击。
“死了”的彭飞单独进行审讯,而魏瞑和何明则对着邵离渊干脆利落的把能交代的都秃噜了。
如今家人都死了,眼见着他们也活不成,总不能便宜了罪魁祸首!
你们做初一,就别怪我们做十五,要死,大家一起死!
原来何明因一次青楼斗殴的案件结识了穿云,何明贪图穿云的美色和温柔小意,穿云则看中何明的权势地位,能替自己遮风挡雨,少受女票客和鸨母折辱,两人各取所需,几回下来就勾搭到了一处。
可时候久了,穿云却犯了这行当中最大的错误:她开始对何明心存幻想。
她受够了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人尝的日子,做梦都想叫人替自己赎身,过一过普通百姓的生活。
但何明素来看重名利,若赎个窑姐儿回去,这身官皮也就不用要了,所以只是敷衍。
前不久苏墨意外得知裴以昭竟还没有放弃,仍在暗中调查那些陈年旧案,不由大怒,当日便找到何明,要他想个法子扳倒此人。
何明头一个就想到了穿云:
前不久穿云重提赎身的请求,何明不答应,她一时激动说出要玉石俱焚,将二人关系公之于众的话。
虽然事后也是后悔,百般曲意逢迎,何明表面上装的不在意,可心中杀机已起。
再也没有这样一箭双雕的好机会了。
当夜,何明偷偷去找了穿云,说只要她替自己办一件事,事成之后便会帮她赎身,许她远走高飞。
了解到要对付裴以昭后,穿云有瞬间迟疑,可她盼自由之身盼的都快疯了,短暂挣扎之后就答应下来。
一开始,事情便如两人计划的那样,甚至那天晚上何明去到牢房时,穿云还激动地以为他果然是来兑现诺言,放自己走的。
然而没想到,下一刻,何明就抽了腰带将她勒死了……
无毒不丈夫,如今再说起这件事,何明也不觉得有什么对不起穿云的,只恨那苏家上下都不是东西,事情还没完就想shā • rén灭口了。
邵离渊心满意足的让他们签名画押,又沉痛道:“苏玉暖乃两朝元老,当今帝师,门生无数,单凭口供恐不能一次性将苏党扳倒。
而想必你们比我更了解,一旦给了他一线生机,后果不堪设想。”
“劫后余生”的何明将拳头捏的咯咯响,双目中几乎喷出火来,咬牙切齿道:“我要与他当面对峙!我要让他血债血偿!”
口中还微微有些麻木的魏瞑也跟着忙不迭点头:“下官也愿意!”
都说狡兔死走狗烹,只他却没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
眼见着何明落得这般田地,他也不禁有些兔死狐悲物伤其类。
今日烧的是何宅,保不齐赶明儿就是他家,他爹娘、老婆孩子跟他走到这一步不容易,总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
邵离渊痛快的写了厚厚一大本折子,又叫何明等人签字、按手印,紧赶着送入宫中。
与此同时,外出调查的小四也回来了,“打听出来了,当年几个丫鬟失踪前后,苏墨常去城北一座依山而建的庄子,那庄子户主是旁人,但其实就是他偷着买的。”
“那庄子位置不好,地势不佳,因有河流经过还十分潮湿,其实并不大适合居住,但苏墨却频频出入,本就可疑。
而事发后,他却再也没去过,如今只有几个人胡乱看着,俨然彻底荒废了。”
说到这里,小四的脸上突然变得复杂起来,“可就是这么一座庄子,却有好大一片长疯了的茶花。”
茶花喜潮湿,喜重肥,爱花者常于花根下埋肉,长势喜人。
众人突然生理性反胃。
庞牧沉默片刻,“可靠吗?”
小四重重点头,“不离十。”
那一带的土壤并不算肥沃,其他地方的花木生长堪忧,那一大片茶花看上去简直旺盛到妖冶。
庞牧缓缓吐了口气,“挖!”
天佑八年七月初十,刑部尚书邵离渊亲上奏折,弹劾太傅苏玉暖纵容、包庇孙子苏墨多年来于全国各地残害人命,现人证物证俱在,求施以极刑。
满朝哗然,朝野为之震动,圣人震怒,欲亲自监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