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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妇娘的状元儿19
晋朝律法对于诬告罪的规定是诬告反坐。意思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经查处,就用他诬告别人的罪刑来处罚诬告者,如果诬告有功名之人,罪加一等,诬告官员,罪加两等,诬告皇族,罪加三等,处罚的最高刑罚为受笞刑一百,徒三千里。
江二春夫妇诬告江流不孝,江流虽然还没有正式授官,可他身为新科状元,也算是官员中的一员,本应罪加二等,加上晋文帝要求严惩的缘故,最后江二春夫妇被判受笞刑八十,流放坤奴城十年。
坤奴城是朝廷流放罪不至死的重刑犯的地方,那里的人需要承担繁重的劳役才能获取基本的生活物资,没有自由,且进城之前会被黥面,也就是在脸上刺奴字,即便刑满后从坤奴城出来,别人也知道他曾经是罪奴。
因此对于很多人而言,流放坤奴城是比死还要凄惨的惩罚,每年都有不少坤奴城的罪人因为忍受不了那样的生活,自杀解脱。
江二春和苏潘云夫妇还没来得及享受找到他们的人承诺的富足生活,就被先一步赶来的衙役从陆家带走。
在挨了八十大板后,还没等皮开肉绽的伤口长合,就被衙役用铁链锁住手脚,跟着一批罪犯踏上了去往坤奴城的路。
这时候江二春夫妇也猜到了恐怕这是江流的报复,可这会儿后悔也来不及了。
这一次,江二春夫妇是彻底没了东山再起的机会,恐怕有生之年,也不会再出现在江流母子的生活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