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2章 十宗罪
郭业出身卑鄙,不宜为国家重臣。然其贪恋权位,不知退位让贤,其罪一也。
身为唐臣,私自结交外藩。纳女主,生嗣子,图谋不轨。其罪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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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封秦国公之机,妖言惑众。令百官以为其为陛下私生之子,有伤陛下令名。其罪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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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奇技霪巧之物,败坏民风世俗。其罪八也。
以国公之尊,行商贾之事。与民争利。其罪九也。
身为长安令,自执工商事于都城之内,难脱瓜田李下之嫌。其罪十也。
所为罪状十条,当然不是每条都那么站得住脚,很多条都有滥竽充数之嫌。
比如说第一条,出身低就不能当重臣?这事你敢当着大老黑尉迟恭的面说?包管把你打得连老妈都认不出来。
再说第八条,如果这个理由都能治朝廷重臣的罪,那李二陛下在后世的名声就能和夏桀商纣比肩了。
真正要命的,是第二条和第五条。
如果说郭业和善德女王的事,可以算奉旨泡妞的话,那他和天竺戒日女王拉迦室利的事情怎么解释?更何况他们还有了爱情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