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塘沽协定
三、日本军如证实中**业已遵守第一项规定时,不再越过上述中**的撤退线继续进行追击,并自动回到大致长城一线。
四、长城线以南,及第一项所示之线以北、以东地区内的治安维持,由中国方面警察机关担任之。上述警察机关,不可利用刺激日军感情的武力团体。
五、本协定盖印后,即发生效力。
昭和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关东军代表冈村宁次华北中**代表熊斌这个协定等于中国国民政府默认伪满洲国和日本占领热河合法,也丧失了部分华北主权。所以协定签字后,南京国民政府不敢公开。
协议中规定:中国的军队不能在自己的国土上活动,反倒是敌人的飞机、武装检察人员可以自由进入“侦察和检查”!还规定中国人“应加保护”,不能有挑战扰乱之行为!但却没有规定小鬼子一方有什么责任和义务,这是典型的卖国条款!
就和现在一样:“钓鱼岛问题留给后人解决!”小鬼子都已经收归国有了,戚某人竟然代表中**方向全世界承诺“留给后人解决”!这不就是另外一份《塘沽协定》吗?当年一心卖国的何应钦是军政部长,如今的戚某人是副总参谋长,难道是历史的巧合吗?
闲言表过,书归正传。
说白了,《塘沽协定》就一个意思:国民政府承认“伪满洲国”合法,双方以长城为界分而治之!小鬼子可以进入长城“核查中**队是否撤离、是否有反日情绪”,而且中国人还要为日本人提供便利,确保安全,但中**队却不能越过规定界线!
姑且不说这个协定已经卖国卖到什么程度了,仅就协定本身而言,这就是一个霸王条款,蒋某人竟然甘之如饴!不,蒋某人甚至还有些沾沾自喜!
毕竟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