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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就像是毒瘤一样深藏在他的心底。
即便挖走了,仍旧是心里永远无法痊愈的伤。
侧身躺在吴思身边,沈墨握着她的手,似乎这样能得到更多的勇气。
吴思看他难过的样子,紧张地道:“没事,如果你不想说,我就不问了。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思思真的觉得这是小事?”沈墨苦笑着,缓缓开口道:“本来,我一直都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以为爸爸早就死了,妈妈一个人含辛茹苦地将我养大。单亲家庭,也不是什么不见得人的。”
“只是,一天放学后,那个坐着名车而来的穿着各色名牌的漂亮女人,就站在我家门口,用最恶毒的字眼咒骂我的妈妈。”
“我很气愤,冲上去要揍那个女人一拳,却被他身边的保镖轻易地制住了。”
回忆起当年的事,沈墨的双眸闪过一丝黯然。
“我永远记得,那个女人临走时说是‘杂种’的轻蔑神情。可惜当年,我却将愤怒转到了妈妈身上。”
他的手臂蒙上眼,低笑道:“我真是个不孝的儿子,对吧?”
吴思见他这样,搜肠刮肚想不到什么能安慰沈墨的话,只能用力再用力地握紧他的手。似乎这样,才能分担他的痛苦。
“后来,我就遇上了凌瑞。他跟那女人长得一模一样,即使不去调查,我也知道他是谁。”沈墨摇摇头,对于当年幼稚又冲动的自己,有几分懊恼。
“我也知道跟凌瑞其实没有太大的关系,错的是那个所谓有血缘关系的男人,还有那个恶毒的女人。只是看见那张脸,我就忍不住讨厌起他来。”
“后来的事,思思也该知道的。我们在路上遇到了你,于是,我就下定决心,要将你抢过来!”
吴思愣在当场,沈墨的面色有点发白,咬字清楚,每一句话她都听得很清楚。
抢过来?
因为讨厌凌瑞,才会跟她在一起?
吴思仍旧抓着他的手,看着面前的沈墨,慢慢却模糊起来。
沈墨手忙脚乱地擦着她眼角的泪水,紧紧把吴思搂在怀里,接着说道:“明明是我先认识思思的,凭什么让他捷足先登?”
真相大白
吴思愣住了,惊讶得也忘记哭了:“你先认识我……这是怎么回事?”
不应该是沈墨讨厌凌瑞,而凌瑞又跟她那么好,所以才把自己抢过来报复凌瑞?
沈墨搂着她,声音闷闷的:“我当时是太幼稚了,讨厌那个所谓的父亲,也顺道讨厌凌瑞。只是,我还不至于这么没品,为了报复凌瑞,而去害一个不相关的人。”
“那么,你先认识我,又是怎么回事?”吴思擦擦眼泪,认真地看着他问道。
沈墨转开脸,迟疑了一会才开口:“我有一段时间很叛逆,觉得这世界上就剩下我一个人。原来妈妈是骗子,爸爸根本没有死,只是不愿意承认我而已。所以,我堕落了。”
“十年前,我加入了一队飞车党,每天深夜骑着摩托车在大马路上驰骋。”
回忆起当年的事,沈墨脸上多了些笑意:“虽然飞车党不怎么见得人,还老被交警追着跑。不过迎着风,不断加速向前狂飙的快感,确实可以令人忘记很多不高兴的事。”
吴思紧紧握着他的手,眼里有点心疼,更多的是不知道怎么开口安慰。
沈墨拍拍她的手,笑道:“没事,已经过去了……我就是在那时候,遇上思思的。”
十年前……吴思眨眨眼,她该有十五岁了,可是自己对沈墨完全没有印象。
什么时候,她有认识这样的一个人?
“呃,我们是怎么认识的?”毕竟吴思还在学校,沈墨却是飞车党,两人怎么看都不觉得有交集。
“那年我十八岁,勉强高中毕业,跟着飞车党乱飚,也没什么打算。”沈墨抿了抿唇,想到当初的他浑浑噩噩地度日,始终找不到自己的出路和方向。
“有天晚上,我的刹车出了问题,发生了意外……”
这样一件大事,吴思一下子就想起来了。
她记得那时候自己正是晚自习回家,在路上救起了一个染着金发又打了八个耳洞的少年。
吴思瞠目结舌地上下打量着身边的人,看沈墨全身上下都没有半点跟印象中相似的地方,不能不说,时间真是个奇妙的事,足以改变了一个人。
“我救了你,所以你打算以身相许?”她摸着下巴,双眼亮晶晶地推测道。
一般来说都是英雄救美,自己见义勇为,怎么说也能算得上是英雄。至于沈墨,当年虽然穿着风衣和紧身裤,还有帅气的皮靴,当然配得上一个美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