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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比起我们从汉堡逃难来轻松多了。”阿麦说道。
其实吃些苦倒不算什么,最难的是怎样遮掩住她的性别。晚上睡觉的时候还好说,因为已经入秋,为了暖和有不少人都是和衣而睡,她倒是不怎么显眼。最难的是每天的如厕,她每次都得等夜深人静的时候才敢去,而且每次都是提心吊胆的,白天的时候更是连点水都不敢喝,干的嘴唇都暴了皮。
阿麦虽这样说,唐绍仪也知道她在军中过的并不容易。军中的汉子大多欺软服硬,看她是个俊秀的后生,一些粗鄙的人少不了要起欺辱她的心。唐绍仪有心帮她,无奈自己在青州军中也尚算外来户,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远处校场上已经吹响了集合号,阿麦回头看了一眼,说道:“唐大哥,我得先去了。”说完就着急往校场上走,刚迈出脚去却又被唐绍仪拽住,阿麦不解地回头看唐绍仪,见他低了低头,然后把腰间的佩剑摘了下来递给自己,说道:“这把剑你带着吧。”
这把剑正是唐绍仪在汉堡城外交给阿麦防身的佩剑,来到豫州之后阿麦又把剑还给了他,没想到他今天又要把剑送给她。阿麦连忙推辞道:“不用,我们发的有兵器的。”
唐绍仪神态有些不自然,脸上却做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说道:“给你就拿着,本来这剑也是送你的了,别这么婆妈!”说着就把剑直接别在了阿麦的腰上,然后又说道:“赶紧去吧,晚了还得挨罚。”
南夏军官的佩剑都由军中统一配置,这样的佩剑是校尉一级以上的军官才可以佩戴的,阿麦有了这把剑,不但在营中不会受到士兵的欺负,恐怕连她营里的长官都会看在唐绍仪的面子上高看她一眼。阿麦已是明白唐绍仪把佩剑送自己的深意,心中不禁有些感动,第一次真心实意地叫了声“大哥”。
唐绍仪却突然有些不好意思,也没说话,只冲着阿麦挥了挥手,便转身就大步离去了。
回到队列中,阿麦已是随后一个到的了,管着操练的军官提着鞭子骂骂咧咧地过来,挥鞭打向阿麦的时候眼睛扫到了她腰间别的佩剑,于是鞭子便有一大半落到了空处,那军官仔细地看了一眼阿麦,又骂骂咧咧地往后走了去,不过却也没有再鞭打阿麦。
下了校场,营里的弟兄看到了阿麦腰间的佩剑,面上都是又惊又羡,和阿麦亲近的王七、张二蛋等人更是凑了过来,王七用肩膀碰了碰阿麦,羡慕地问道:“阿麦,那位校尉大人是你什么人?”
阿麦想了想,说道:“是结义的大哥。”
众人一听这个更是惊愕,王七惊讶地说道:“阿麦,原来你有个当校尉的义兄啊,那你干嘛还来我们步兵营啊,干嘛不直接去给他做亲兵啊,或者干脆去做骑兵啊,怎么成了小步兵了?这最没前途啊!”
阿麦淡淡笑了笑,没有回答。王七等人见她没有回答,也不敢再问了。若在平日,他们必是会再追问,可现在知道了阿麦是一个校尉的义弟,而且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