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对了,还有我们今天能吃到的许多瓜果蔬菜,说不定都是靠她发明的船,才能从其他地方带回来呢。]
[说起来剧组说要去诗音岛取材,我也想去看看了,据说当地博物馆会开放林大仙的旧居!]
[比起诗音岛的旧居,我更想看林城的——哎呀,我是习惯叫林城了,它本来的名字叫什么我都给忘了,不过好像我记得当地人也都是这么叫的。毕竟当地人至今仍在用林大仙设计下的地下排水系统,还有防风林。]
[我尽管不知道那么多她的事迹,但我是个忠实的颜狗,她完全符合我对仙人的一切幻想。]
[唉,看这次选角吧。其实我已经不抱希望了,最近这几年,和林大仙有关的电视剧,不是着眼于她没出国前的情情爱爱,就是将她演绎成个冷若冰霜,对男人一点兴趣都没有,自立过了头的学痴+直女癌。
拜托,人家多才多艺,生活得很有情趣,也很有滋有味的好不好。就说一点吧,台球可是人家最先引进到亚洲的,人家是亚洲玩这个的第一人。
再者她和她表哥到底发生了什么,暂且不论,她是很自立自强不假,可不代表她就痛恨男性,就成了直女癌啊。我是觉得她当时出海,更多地还是寻求志同道合的人,寻求知心人。
不是说当时的大海商王森,就帮助她良多吗。这人确是个开明人物,据说他是弃医从商,经商天赋惊人,就是他为林大仙带回了不少外国的知识和书籍。好像根据林大仙的手札说,陀螺平衡仪被发明出来,就有他一份功劳。
啧啧,那么个神仙人物,将改变世界的东西送到他面前,是我我也爱了爱了。]
王森确实是王怜花的化名啦,以及林蒙看到“弃医从商”四个字,她也爱了爱了。
“哈哈。”
这次轮到林蒙忍笑了,王怜花倒没有觉得被小看了,他反而是觉得比起连名字都没有提到过的“表哥”,他这个有名字的海商,到底是更胜一筹的。当然了,那些个表哥与表妹情情爱爱的故事,他就当那是同名同姓的其他人,没必要计较这样的细枝末节。
就这样过了几天,这天林蒙正在面无表情地看电影,王怜花神情微妙地回来了。
林蒙一见到他,就立马道:“怜花叔叔,我和你说——”
王怜花则同一时间开口:“好诗音,我和你说——”
林蒙见状道:“你先说。”她是服了后世人的脑洞,“林诗音”简直要被那些个编剧给玩坏了。什么外星人,什么穿越者(这个倒是真相了耶),还有这样那样令人眼花缭乱的拉郎配。最让林蒙没眼看的是,她自己的人设就没有重样的,她都快不认识“林诗音”这个名字和这个人了,明明那就是她自己来着。
王怜花也不和她客气,直截了当道:“有人找我去演李寻欢。”
林蒙:“???”·当林蒙和王怜花来到现代。
·与正文无关。
“有人找我去演李寻欢。”
这句话铿锵有力,炸得林蒙好一会儿都没能说出话来。
王怜花反倒是轻松了,他在那好整以暇地盯着林蒙看。
林蒙回过神来,不由地咂咂嘴道:“谁这么没眼光,竟然让怜花叔叔你去演一个年轻人?”
王怜花:“……你连‘李寻欢’这个名字都避而不谈了?”
林蒙:“……之前到底是谁斩钉截铁地判定我和我二哥没有爱情的,现在你这态度可是在‘出尔反尔’啊。”
林蒙说完又一想,这事吧,本来就是有那么点尴尬的,但还至于让她觉得微妙的地步,那她又干嘛不能坦然面对啊。
于是,林蒙就理直气壮起来:“我才要问你呢,你是怎么给自己找了这么一份邀约?”这怎么看都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事儿。
王怜花往旁边一躺,握住林蒙的手摩挲着:“还不是因为我走到哪儿都是人群的焦点,耀眼的光芒怎么挡都挡不住。”
林蒙煞有介事道:“可不是,任谁见了你,都会大声惊呼‘快看啊,这人往自己脸上贴了金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