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嫌疑
第二:行为;村民们表示,宋亦澜脾气火爆,动不动就和人吵架,在秦家村两天时间,就吵过三次架,还和亲妹妹在路上大打出手。这表明宋亦澜有着冲动行事的习惯,在面临突发状况下,她会被情绪掌控,做出过激反应。
第三:现场;现场并未发现打斗痕迹,但目击证人秦文斌曾听见李登明在掉下来的时候大喊了一声“救命”,这声“救命”,在宋亦菲那里也得到了证实。如果李登明有意自杀,就不会喊救命,而现场环境又决定失足的可能性极小。
种种迹象表明,宋亦澜很可能是杀害李登明的凶手。
警方重点对宋亦青进行了询问。
“宋亦青,你上去的时候,李登明是否坐在窗台上?”
“在律师到达之前,我什么都不会说。”
“如果你拒不招供,一旦我们落实宋亦澜的罪行,你就是包庇罪!”
“我的律师什么时候到,你们到底通知了没有?”
“如果确定是刑事案件,谁来了都没用!你别引火烧身!”
“你们有证据吗?将我关在这有拘留令吗?如果没有,就是强制拘留。按照规定,最多二十四小时就要将我释放。我说的没错吧?”宋亦青毕竟见多识广,这种场面是吓不倒她的,她知道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我们调查所知,你和宋亦澜一向关系不和,婚礼期间还曾大打出手,你没必要为了包庇她,为自己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你这段话有着诱供嫌疑。你们录音了对吧,我要求将这段话公布出来。”
“你说公布就公布?真以为自己很懂?你这样的人我见多了,最后都是哭着喊着求我们从宽处理,希望到了那一天,你的嘴还这么硬。”
宋亦青双臂抱胸,不再言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