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所爱隔山海(四)
仙魔两家万年争斗,本魔尊作为当年显赫一方战无不胜的红衣将军,自然是手中沾了不少的魔族的鲜血。
本魔尊终究是一方声名显赫的不败战神。纵使十万天兵天将围堵,纵使天煞星宿凤凰劫道,我还是单手持着那根龙骨做成的冲天戟,杀出了重围。
可我已不能再回北陵山。
成了魔,自然就该去魔的去处。
在沉睡之前,本魔尊红着一双血红的眼睛,魔神樊篱就坐在我的床头前,摸了摸我身下垫着的那圈白腻细绒,沾了沾上面染着的斑斑鲜血,抹在自己唇边轻尝了一口,说不出的风姿卓绝,妖冶诡异:“倒不知道你这在战场上shā • rén不眨眼的魔头,血竟然还是红的。”
他这模样,他这架势,说不出的妖冶邪魅,一举一动,才是樊篱的风范。
神仙堕魔的,历来还是听说过那么些个,但魔修炼之后升仙的,倒也不少。以往我总是禁不住猜想,是不是他们魔族伙食太差,才逼得这些魔另寻出路,投奔天庭。
仙有仙根,魔有魔煞,仙入魔道,同时拥有仙根魔煞,道行更进一步,更是呼风唤雨非比寻常。以往听说许多因情而成魔的神仙,像我这样,因为情敌而堕魔的,还是头一遭。
只是直到这一刻,亲身落入魔道的我才无奈的发现,仙魔两道,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讲究其根本,只在一念之间。
本魔尊撑着额头,沉沉的闭上眼去。樊篱又伸手轻薄了一把本魔尊的小手:“九薇薇,这世上没有比你这天界第一战神堕成的魔更适合做魔后的人。等你醒来,我们便成亲吧,。”
是,本魔尊有一个听起来就傻乎乎的名字,叫九薇薇。
叫九薇就九薇吧,偏偏我那老爹说九薇不够柔情,喜欢连带着把后面两个字重起来叫,颤着尾声肉麻的叫九薇薇。都说字如其人,尽管爹千盼万盼本尊出落成一个弱不禁风的小美人,可惜到最后,本尊却还是成了一方铁骨铮铮,让人闻风丧胆的女战神。
每次听到有人叫我这名字,本魔尊先是鸡皮疙瘩掉满地,而后便心生愤怒,谁准许别人喊我这个弱不禁风的名字了?
为了摆脱这个弱鸡的名字,本魔尊在成为战神之后,特地求天帝给我赐了个封号,叫重华。
如今我成了魔,我就该叫重华女帝。
于是乎,本魔尊睁了眼,不动声色的将小手从樊篱的手里抽了出来,只字正腔圆的说道:“本尊名重华,不叫什么九薇薇。”
真是可笑。
我自打从娘胎里生下来,头一次听到有人说出愿意娶我这种话,还是个以往势不两立的魔头。
管它是情真意切还是虚情假意,这都是破天荒。
可我似乎对面前这个男人已经不感什么兴趣了。
我恹恹的撑着身子,侧躺在那柔软细腻的绒毛上,挥退了樊篱:“等我醒来再说吧。”
说不定一觉醒来,我会重拾对男人的兴趣。毕竟樊篱他是个俊美的神,配我,不算亏。
本魔尊醒来的那一天,没有什么天摇地动,没有什么人仰马翻,没有什么魔尊出世,海水倒灌三千里,西北大旱漫天飞蝗的异相。
本魔尊只是醒了,一睁眼,这辛夷山的宫殿顶上堆着各色珍珠宝石璎珞,四周结着万年不灭的鲛珠火,光芒闪闪,差点闪瞎本魔尊一双血红的眼。
本尊晕神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这确实是辛夷山,不是什么爱好珍宝的女妖怪的藏宝洞。
大概是樊篱为了让本尊醒来时让本尊看到他对本尊的看重,给本尊一个惊喜。
可惜本尊生平不喜朱钗宝饰,这惊是惊着了,喜倒没发觉。
不过是打个盹的功夫,本尊便非常不幸的发现,腿麻了。
毕竟摆着这分外妖娆的姿势,腿要齐齐的并在一起才好看。四周每个人看管着,连根魔的毛都找不着。
本尊睡了一觉,神清气爽,略略回忆了些过去的事情,坦荡荡的接受了自己重华魔女的身份。
将支撑着头的手也拿下来,甩了甩,拿着旁边金玉堆里险些被淹没的冲天戟,拿它做了拐杖,一瘸一拐的走出了宫殿。
本尊记得在睡前,樊篱轻薄了本尊的小手,还说要娶本尊,本尊得去找他问问,这句话还算数不算数。
本尊一本正经的想,要是这话不算数,本尊必定得把那被轻薄的亏轻薄回来。
她的确是个美人,的确是个四海八荒的第一美人。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足以让所有男人拜倒在她的九条狐狸尾巴下。
不然与天地同寿的东乌帝君也不会就在那短短的数月里便爱上这么只白毛狐狸,还为她生出重修姻缘的念头。
樊篱说我睡了四万年,我确乎是不信的。往昔当我累极,也是曾倚花而眠,少则数百年,至多不过五千年。
怀里的白毛狐狸还伸着粉嫩的小舌头舔着我的下巴。本尊落了地,将她从怀里放出来,那白毛狐狸原地甩了个尾巴转了个圈,一副巴巴的模样,委实让人中意的紧。
本尊抖了抖衣襟上的血,重紫色的衣裳上染了些血,所幸并没有淌在内衬里的白色亵衣上,不然平白又要显现出几分落魄来。
本尊将冲天戟虚虚一抛,它落入本尊的手中,化作一只素净的白玉簪子。
本尊素来是不喜欢这些胭脂啊金饰什么的,只是当年我阿爹一心盼望我成为一个头戴白玉簪子布衣衩裙的妇人,去虚寒谷讨要上古龙神指骨时,特意的让那天上的锻师给我的冲天戟打造了个簪形,说是战场即可持龙骨杀敌,情场又可挽发显柔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