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都是野营的最后一天了,他们更应该待在一起!
围着饭兜兜,抱着自己专属小碗的小怪物流着口水表示一万个赞同!
大坏蛋快回来吧!
不然超级大坏蛋都不开饭!
一人一怪都眼巴巴地看着从远处走回来的陆逢灯。
对方身量瘦高,因为干活发热将外套的拉链拉开了,露出内里穿着的黑色工字背心,精致的锁骨蜿蜒横亘。
他穿着便于活动的运动裤,脚上则是一双短靴。说是短靴其实就是短筒的雨靴,是为了防止山间蚊虫和蚂蟥叮咬才穿的,同时也是为了踩水的方便,黑色塑胶材质。
但就是这么双极为普通的雨靴,穿在陆逢灯身上也像是给他增光添彩的道具一般。
对方肩宽,腰细,腿长,远远走过来的姿态肩膀舒展,背部挺直,手臂和脚步的幅度适中,克制而不拘谨,雨靴踏在昨天刚下过小雨的土地上,一踩一个脚印,仿佛印在顾雪中的心尖上。
他一回来就看见自家的营地里一大一小两个都眼巴巴地望着他,尤其是小怪物,围着饭兜兜,怀里抱着小碗更是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陆逢灯走过去,伸手摸了摸翘首以盼的小怪物的脑袋,然后转头对上顾雪中的视线:“开饭吧。”
“嘤!”
小怪物得到爱的抚摸和肯定,顿时举着小碗小勺欢呼。
而原本眼巴巴望着陆逢灯的顾雪中瞬间蔫下来,如同被主人忘记的大狗狗,耳朵都耷拉下来。
为什么陆逢灯每次都会摸小怪物的脑袋而不摸他的呢?明明他是大白狗的时候,对方也很喜欢摸他啊!难道是因为他的人形不可爱吗!
顾雪中郁郁寡欢地正要去拿碗盛饭,就感到脑袋顶被轻轻地摸了一下。
温热的掌心触碰的感觉瞬间从手掌与他脑袋的交界处炸开,如同闪电一般迅速窜过脊椎,让他浑身都打了个轻轻的战栗。
要不是他现在已是人身,陆逢灯甚至还想哼哼唧唧两声,再躺到地上撒个娇,让主人摸摸它的肚皮。
当然现在这些都是不可能的。
因此陆逢灯就只看到被自己摸摸头的顾雪中耳朵渐渐地红了。
从一开始的微红逐渐变成深红,如果不是对方的肤色本身就不白,这只耳朵现在简直可以称得上红的要滴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