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宋彩看着可怜的兔子,一口气差点没上来。
“那个,这位壮士,”宋彩心想既然兔兔已经死了,就没必要说硬话了,免得惹恼对方,“我不知道你们这里是不是没有那种吃熟食的习惯,但是兔肉我比较喜欢吃爆炒的,或者老卤酱香的,呃,实在不行就拿火烤一烤,撒点盐巴孜然……”宋彩见男人皱眉,越说越没底气,“至少,至少烤熟了,不带血……”
男人并没有因他挑剔而表现出不耐烦,眉头也舒展开,倾身对旁边的女人说了几句,女人便冲他弯腰行礼,把兔子拎了出去。
宋彩见他从靴筒里抽出一把匕首,又不知从哪儿掏出个果子,擦了擦匕首便开始削果皮。宋彩小心翼翼地问:“壮士,是你把我从墓地里刨出来的?”
男人“嗯”了一声:“不必客气。”
宋彩回忆起被男人抱走时脑袋被硌到的触感,再看看男人的肩膀,心道差不多就是他。
但是,敢问壮士是从哪儿冒出来的,身为创界神爸爸真的想不起来啥时候写了这么个角色!
有没有可能是大boss?
宋彩打量着男人,壮归壮,但看起来不像十恶不赦的人,总不能因为他摔死了兔兔就判定为反派了。
男人把削好的果子递给宋彩:“先吃这个垫垫。”
宋彩心情复杂地接了过来,磨磨蹭蹭啃了一口。果子很丑,很凉,但是很甜。
男人把刀上的汁水擦干净之后没有塞回靴筒,反倒直接插入了大臂上的一根金色绑带里。说实话,那绑带非常适合他,跟头上那些精致的细辫相得益彰,狂野里头添了点异域风情,可谓是点睛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