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郑清和与阮临霜曾经同朝为官,只是一个留在京城,一个去往苏州府,中间千山万水,不过外放的官员,特别是郑清和这种明显带着培养性质的,每个季度都会召回京中述职,一来二去总算认了个眼熟,偶尔路上遇见,还会停下来拱一拱手,问句,“吃了吗?”
而阮临霜真正与他相熟是在一次寿宴上,当时弘文馆的三品大学士算是两位的恩师,六十大寿不得不去,既然是同窗也难免安排在一个桌子上,动辄有人过来说一句“年少有为,敬一杯”。
阮临霜虽然长得并不凶悍,气质温婉柔和,长安城中提起她时也遗憾居多,道是“如此美好的女儿家,说媒的也不少,却始终不愿嫁,白白给耽搁了”,但这话到了阮临霜跟前就莫名不敢说了,这女子总是给人一种如深渊如旷野的高远感,连酒杯都不敢往阮临霜那儿送,就导致郑清和已经醉了,阮临霜滴酒未沾。
人醉之后难免说上几句真心的胡话,郑清和便将家中的情况一五一十的都交代了,还豪情万丈说什么自己入朝之后,一定是个好官清官,为国为民……
最后还是阮临霜叫马车将他送回去的。
年龄相仿,郑清和又是那位艄公的儿子,自此之后常有往来,郑清和上辈子就有点偏执极端,他经手的案子判刑都会重一点,但也仅限于偷盗百两银往上刺字发配,尚未到一言不合秋后处决的架势。
后来阮临霜起兵,天下双分,郑清和也舍了腐朽不堪的朝廷来投阮临霜,那些年里,郑清和也算尽心尽力。
经历过风霜的人与刚刚踏上这条路的少年当然不同,此时的郑清和还很年轻,二十来岁,胸中有豪情,看见两位同窗也只是疏于礼貌的笑一笑。
柴筝拱拱手算是见过了,并在默不作声中两步一挪,从郑清和左侧挪到了小阮右侧,还不忘装模作样地咳嗽两声挺起腰板,手指不经意的从唇边划过,惹来阮临霜一个含笑的眼神——
柴筝嘴边被咬出来的伤虽然好的七七八八,但用心看还有点痕迹,阮临霜又岂止用心。
“……”郑清和非常清楚的感觉到自己被忽视了。
柴筝原本以为宣榜的太监那么急,赵谦至少已经坐在大殿上了,谁知她到时几位老学究还在交头接耳,又过了一会儿赵谦才露面,身边还跟着那位木桑的祭司。
当然,只有柴筝与阮临霜知道这蒙头盖脸,一点形貌都不外露的女子是木桑祭司,其它人只当这位是什么“道姑”,先帝晚年笃信这些,亲生的儿子也就难免。
这两人跟相互寄生似的,不管什么场合都不分开,就连上朝时赵谦也准备了一块金色的屏风,让木卿呆在后面旁听……此举引起过朝中大部分人的不满,然而赵谦一意孤行,甚至有位姓“许”的言官因此遭杖责,腰部向下被打断,形同废人。
自此以后言官们怼天怼地的脾气都收敛不少,全都冷眼旁观,看着赵谦如何败家,就连开口,也只是说些无关紧要的小事,而对此朝廷失望至极的则干脆辞官,到天高地远的山水间去骂皇帝老子不是东西了。
赵谦出得题并不难,有了前世的经验,柴筝与阮临霜的表现都算良好,当然也没刻意出头,吓坏大学士们总不好,反而是郑清和中间有两段磕绊,他额上渗出虚汗,整个人涨得有些红,柴筝的余光中还看见吏部的几位大人们摇了摇头。
柴筝的原意是保持上辈子的名次不要动,她取个探花就够长脸了,何况对郑清和有愧在先,不能打压其出人头地的机会。
但现在这种情况,郑清和君前奏对连流畅都算不上,全程言之无物,若不是只点了三个人,他连第三都够呛。
君前奏对需要当场点状元,而且以赵谦的意见为准,就算大学士们在下面吵得脸红脖子粗,也就是点蚊蚋的声音。
赵谦提笔,洋洋洒洒将金科状元、榜眼与探花的名字写上,由李端扯着嗓子宣读,“点!柴国公府柴筝为金科状元!”
“点!长安平郊县郑氏长子郑清和为榜眼!”
“点!当朝宰辅阮玉璋之女阮临霜为探花!”
李端宣到最后,都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柴筝也一脸“我是不是聋了,赵谦你是不是疯了”的表情,唯有阮临霜风轻云淡面色不改,甚至还“谢主隆恩。”
赵谦去找她时,想的就是以状元之位来挑拨,自己这里行不通,不如另换个办法。
可惜,赵谦的眼界小了,他只畏惧柴远道的兵权,阮玉璋的民心,却不知道眼前这两位他视作棋子的小姑娘,才是惦记他皇权的“罪魁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