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庄锦陵揉揉她的头发:“快喝,喝完带你吃饭买衣服机手,再找个酒店好好享受几天,休息好再做其他打算。”
呀呀喝口奶茶:“爸爸,奶茶好好喝,我以后还想喝。”
庄锦陵笑道:“你这是没喝过才觉得好喝,等以后我赚了大钱,你想吃什么都可以。”
在万荒大森林里的时候,每天不是吃水果就是吃肉,吃水果还好,有甜味,吃肉就不行了,没有盐,没味道,而且肉经常没烤熟,吃多了就想吐,他都快不知道咸味是什么味道了。
两人喝完奶茶就找地方吃饭。
由于食物稀少的原因,街上卖吃的店铺特别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小饭馆,但价钱贵得吓人,一肉一菜一汤就去了两万五千块,庄锦陵吃得浑身肉疼,要是每顿都这么快,就刚才赚到的一百万,不出十天就能耗光。
饭后,庄锦陵带着孩子买衣服手机,最后才找酒店休息。
庄锦陵洗澡后出来,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笑道:“穿进书里已经有四年,还是第一次看清楚这个身体的长相,怎么长得这么像女人?呃,和以前的我有七分像,要是剪短头发更像了。”
会留长头发是因为冬天里的森林特别冷,没有多少御寒衣物的他只能将头发当成围巾去寒,现在要他剪掉还挺舍不得的。
庄锦陵想了想,决定等过了冬天再去剪头发。
“哇,爸爸,床好软啊。”呀呀兴奋地在床上蹦来蹦去。
她从有意识以来就跟着庄锦陵待在万荒森林里,每天看到的不是花草树木,就是变异动物,没有再看过其他事物的她自是对城里的物品感到好奇:“哇,爸爸,电视机里有人?爸爸,电视机里为什么有人?爸爸,你手里拿的是什么呀?”
拿着吹风筒吹头发的庄锦陵无奈看她一眼,从住进酒店后,就听呀呀一直在问这是什么,那是什么:“这是吹风筒,吹干头发用的。”
他吹干头发,给手机插上卡:“呀呀,把原主爸妈的手机号告诉我。”
原主父母就只有原主一个儿子,所以对原主特别好,所以原主要什么,他们就给什么,哪怕原主不是练武的料,性子又特别的任性,但原主的父母依然无条件的爱着自己的儿子,最后还因为原主的原因死在男主的手里。
庄锦陵在这个世界没有亲朋好友,还是联系原主父母比较好,以后也好一个依仗。
呀呀说了两串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