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三十三光年
“除了拿毕业证那天,我应该不会回去了。你别和她说。”
“你这桃花我挡也挡不完,难怪我妹把你甩了。”
“……”迟寅低低咬牙,“反正你让她回去吧。”
“你们班长搞同学聚会,你也不是非要回去不可啊?迟寅,你小子是有别的心思吧。”孟英懒洋洋说道,“是给自己一个借口吧。”
“孟英,我没让你当我人生导师。”
迟寅挂了电话,眸色暗沉。
考上清华,他读金融,苏梦晨进了化学系。她常常以老乡的身份,各种理由找他,迟寅避而不见。
他在那时候,发现了苏梦晨的偏执。
他当面问过她,实在按捺不住。
“你是不是因为你妈妈的事,膈应我。”
苏梦晨猛然抬眼,摇头:“没有,不怪你,你爷爷还给她找熟人,我很感谢。”
迟寅顿了顿,他倏然讥讽问她:“那你,喜欢我?”
苏梦晨身子一顿,须臾,她缓缓摇头。
“我……有喜欢的人,不是你……对不起,让你误会了。我们是好朋友,对吧?”
迟寅觉得她真的故意在整他。
“好朋友就算了,我和你做不了朋友。”
后来,他去宾西法尼亚大学的商学院读研,苏梦晨也跟来美国,在纽约继续进修化学。异地他乡,她动辄坐飞机跑费城找他。迟寅本来住在大学附近,后来被迫搬家,搬去了孟英那里。她才没找上来。
那会儿,孟英笑道:“你给了她什么错觉,追着你不放。我看你对她不感兴趣啊。”
迟寅揉着眉角,不堪其扰。
“……我不知道。”
孟英努了努下巴,随口说:“活在自我感动里了吧。”
孟英恶趣味分析道:“你总会看到身后人,会回心转意,会知道她的好。”
“自己打几分工,省吃俭用,还要坐飞机跑来找你。”
“我觉得她是在报复我。”
孟英笑嘻嘻:“有吧,又爱又恨,对你。”
迟寅打了一个寒颤。
—
翌日,一大早,孟芫飞起成都。
孟芫这几天陆续在几个城市之间有巡演,第一场LiveHouse,是在成都玉林西路的小酒馆。
在LiveHouse演唱是dú • lì音乐人的常见形式,和普通的酒吧不同,LiveHouse一般都有顶级的音乐器材和音响设备,非常适合近距离欣赏各种现场音乐。由于观众和表演者距离非常近,因此在LiveHouse中的演出气氛往往远胜于大型的体育馆的效果。
孟芫在民谣圈有不少拥趸者,小酒馆的票售罄多日。
她到场后,成都的粉丝热情无比,孟芫一边调试吉他,一边和他们聊天。
“等会想听什么?”
粉丝们大笑,争先恐后报歌名。
须臾,一个女生喊道:“可以唱梦迟吗?我觉得好好听啊!”
孟芫的动作一顿。
徐洛坐在台下,不远处的吧台上,看着前面熙熙攘攘站着,浑然不觉得泪的粉丝们,暗忖,这首歌是她的最冷门的歌,这小姑娘是个死忠粉啊。
女生的声音很快被别的声音盖过,淹没在音浪里。
人群里,静静站着一个身姿颀长的男人,他双手插兜,目不转晴盯着台上。
三个小时后,孟芫最后一首歌收尾。
她兀自蹦下台,粉丝立马围堵上来,拥促着她,往吧台挪去。
他们手里拿着CD,表情雀跃:“女神,可以给我签个名吗?我专门买了你的正版CD收藏!”
孟芫抿唇笑了下,银灰色的头发轻轻晃动,一双杏仁眼,眸子璀璨夺人。
她掏出马克笔,给她的CD签字,低头叮嘱道:“很晚了,地铁公交都没了,回家要小心。”
一只骨节分明的手出现在眼前,捏着一张专辑CD,头顶传来熟悉的嗓音。
迟寅静静盯着她,懒洋洋地说:“女神,可以签了你的名之后,也把我名字写上面吗?”
“我叫迟寅。”
孟芫缓缓抬起眼,手中的马克笔应声而落。
“我好喜欢你的,女神。”
迟寅低着嗓子,一字一顿说道。
耳边爆出一声好,有人鼓起掌,围着粉丝纷纷接口,大声表白。
“我们也超爱你!女神!”
迟寅眼底笑意浮动。
他附和着,嗓音清清淡淡:“我喜欢你,孟芫。”
孟芫弯腰捡起笔,刷刷刷,在他CD上写了四个字。
写完,吧嗒一声丢进他怀里,她往外推了推:“下一个。”
迟寅拿着专辑走出人群,找了个灯光明亮处,定睛一看。
上面写着怒气冲冲的四个大字——
有病吃药。
迟寅揉了揉眉角,无奈一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