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先拿鸡爪练练手(下)
姚欢知晓美团去的是樊楼,后世但凡记录北宋美食便不能不提的地儿。
她再次盖章了美团是个人精,她甚至都能想象出,这些河北(黄河北)同乡聚在一起时的场面。
定是仿佛后世常见的校友会,有意气风发的成功人士挥斥方遒,也有在众人眼中混得不怎么样的卢瑟落寞无语,更有美团这样中不溜秋的与会成员,因实则对自己的生活尚算满意,便自在地语笑嫣然,捧这个赞那个,活跃活跃气氛罢了,自己又没损失。
不但没损失,这不,好人缘还能换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姚欢翻检了几个鸡爪子,奇道:“这鸡脚不小哇。”
美团笑道:“这不是小童子鸡的,是阉鸡的。樊楼出得起价钱,鸡贩子便将小公鸡骟了,多费几月的食料,养大些再送去樊楼。公鸡骟后,不凶,懒,长得特别快,肉多而嫩,爪子自然也厚实。”
姚欢心说,也是,阉鸡这活儿不需要现代化的设备,北宋这样在吃上精益求精的社会,肉质细嫩不骚的阉鸡的存在,也很符合吃货们的逻辑嘛。
主仆二人不再闲话,将洗净的鸡脚一股脑倒入加好佐料的沸水中,煮了刻把钟点,灶间便充溢了鸡汤浓香。
在厨事上见多识广的美团,也不由啧啧赞叹:“娘呀,原来鸡脚煮起,这般香。”
姚欢也有些折服之意,如假包换的走地鸡果然品质过硬,她从前用电商平台上常见的养殖场批量鸡爪来煮,就没有这么香。
美团拿笊篱捞起一个鸡脚给姚欢过目。
“熟了,都放进井水中吧。”
三斤热气蒸腾的鸡爪,被美团麻利地泡入盛了井水的硕大海盆中。冰凉的井水,很快就冷却了鸡爪,水面浮起一层浅浅的油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