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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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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长些的头人眉头皱起,走到巨虎腰腹部,蹲下身伸手去探摸它肚子,没想到那肚子居然还微微耸动了一下,他脸色立刻一变,匆忙站起身。

“抬起山王,咱们赶紧回去!”

十几个汉子闻言,也不问原因,连忙抬起汉子就往部落的方向赶。

他们都是常年狩猎的人,脚程快,不过瞬息,便抬着巨虎走了一段距离。而没过多久,便听到身后的山林里传来一声巨响,虎啸声里透着悲痛与愤怒。

“吼——”

十几个汉子脸色顿时变了,也不要头人催,抬起巨虎就狂跑,生怕晚了一步,就被巨虎追上,成了它的口粮,毕竟刚刚他们也只是靠运气才打死了一只山王,再来一只,真不敢保证能打赢它。

**

距丛林数里外的平原上,坐落着一个部落,大大小小的帐篷杂然其间,裹着兽皮的女人与小孩盘地而坐,不停打磨手中石头,忙碌而沉默。

程扬蹲在河边,与手中的石刀作艰苦斗争,他一手扶着大石块,让它更稳固些,另一只手则是将手中的石刀在石块上打磨,试图将刀刃磨得更锋利些。

“嘶”

石刀划到掌心,一道腥红的血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产生,程扬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他赶紧从身上的兽皮口袋里掏出自制的草药,在受伤的地方敷上,没过一会儿,血便不流了,见此,才松了一口气。

随意地用手抹了把额头上沁出的细汗,单手举着刀刃在阳光下端看,两眼焕发光芒,有了这刀,以后吃肉终于可以不用手撕了!

提到手撕肉,程扬心里就是一把心酸泪,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怎么就沦落到了和原始人一样茹毛饮血了,哦不,不是茹毛饮血,毕竟这个部落也是会用火的,还是可以吃熟食,但没有筷子没有碗,不管吃什么都是用双手抓捧,这和野人有什么区别?

想他程扬好歹也是个富二代,家里不说是富可敌国,那也是家财万贯,加上还有一个哥哥,他既不需要继承家业,又不愁没钱花,人生可谓是惬意至极,平时就爱搞搞兴趣,这不,悲剧就产生了。

程扬作为一个不缺钱的人,平时最爱的活动便是旅行,还不是城市出游,而是选择去挑战大自然的奇异风光,像是什么亚马逊热带雨林、撒哈拉沙漠,都曾留下他的足迹,等把那些比较奇异的地方都挑战了一遍后,他甚至还报名参加了荒岛求生的活动。

这不,玩得太过,把小命给玩脱了,再次睁眼时就只能与身边的这群原始人为伍了。

程扬深沉地叹了一口气,刚到这异世时,他还以为是别人的恶作剧呢,可等到他发现了自己缩水的身体后,只能承认,自己是真的穿越了,而且还是魂穿,变成了一个小孩子!

等弄清楚周围的生存环境后,程扬还挺庆幸自己是魂穿,毕竟他现在生存的环境,那就是妥妥的远古时期啊,能看到的人都是穿着兽皮,他们过着群居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部落,大家一起狩猎,一起采集野果,从不落单。

因为一旦落单,可能就被野兽叼走了。

程扬现在的身份是个小部落的孤儿,虽然没有父母,但大家对他还是挺照顾的,毕竟现在过着群居生活,既没有阶级也没有私产,大家还是挺淳朴的。

至于生活质量,呵,根本就没有质量!

程扬觉得如果不是自己前世有不少野外求生的经历,怕是早就被现在的境况给逼疯。

不懂农耕,食物全靠狩猎和采集,到了冬日就吃秋季储存下来的食物,如果食物不够,那就只能等着饿死,或是到密林里拼一下吧,运气不好,就成了野兽的食物。

与关系着生存的食物相比,程扬觉得没衣服穿、居住条件太差什么的,简直就是小儿科。

想到这儿,程扬再次叹了口气,握紧手里的石刀,强肉弱食,只有强者才能生存下去,他要成为那个最强的!

他就不信,凭借后世的智慧,他还斗不过这些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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