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章
章言和岑夫子谈完正事出了书房,正好见到蓝因和岑灵笙在争执,而他们谈论的话题,竟然是野猪不野猪的。
章言当时脸就绿了。
觉得带蓝因进城,实在是一大错误。
他昨天为什么懒得反驳。
为什么由着这个小虫子跟着他。
“你说谎,章言哥哥是一个文弱书生,怎么可能喜欢野猪。”这是岑灵笙。
“野猪小巧可爱还好吃,相公怎么就不能喜欢野猪了。”这是猛兽都是小可爱好吃食物的蓝因。
“你这个又丑又黑的野蛮人,根本不懂章言哥哥,章言哥哥娶了你,真是到了八辈子的霉了。”岑灵笙气氛地道。
她之前被蓝因自信的模样哄得相信了章言喜欢黑、丑哥儿的事情,但是怎么也没办法相信章言喜欢野猪。
就算是喜欢老虎、野牛都比喜欢野猪有品位吧。
野猪这东西爱打架,还会撞人、吃庄稼,除了肉能吃就没有值得人说道的好处,和芝兰玉树、高洁dú • lì、超凡脱俗的少年有什么关系。
“我和相公朝夕相处,怎么就不懂相公了。我前几天还打了一只野猪送给相公,相公收到我送的野猪的时候非常喜欢,晚饭的时候还多吃了两碗红烧肉,还关心我,让我在外面不要那么拼命,保护好我自己。”蓝因道。
“你这个傻子,章言哥哥是喜欢野猪肉,不喜欢野猪。”岑灵笙忍不住咆哮道。
“相公喜欢吃野猪肉也喜欢野猪。”蓝因坚持着道,然后因为看见了章言,脸色不由得扭曲了一下。
完了完了,蓝因心里刷屏。
雄主看见我在欺负人,会不会以为我不大度,容不下雄主将来的侧夫、雌侍,要把我赶走,不让我做雄主的正夫了。
这个世界喜欢野猪似乎不是个好的兴趣爱好,我让别人知道了雄主喜欢野猪,雄主会不会生气。
但是我说我记错了,雄主不喜欢野猪,喜欢别的,雄主又会不会因为我不记得他的爱好更生气。
越是反省,蓝因自身的气势越弱,刚刚和岑灵笙针锋相对的样子好像是岑灵笙的错觉。
岑灵笙回头,见到章言站在他们身后,当即红了脸,羞愧地低下头,“章言哥哥,你什么时候出来的。”
“刚刚。”
“那你听见我们在说什么了吗。”岑灵笙小声地试探。
章言默然片刻摇头。
他不能承认,承认了尴尬的就是他,不是眼前这两货了。
今天带小虫子出门果真是个错误。
有个你什么事情都记得清清楚楚,还会自己加工解释的小虫子做夫郎,也是一种负担!
岑灵笙见章言没有听到她刚刚吼蓝因那段,松了口气,她的形象在章言哥哥面前保住了。
“章言哥哥,这个黑哥儿冒充你夫郎。”岑灵笙趁机告蓝因的状。
“他就是我的夫郎。”章言说,再次间接为蓝因正了名的章言,第四次觉得带蓝因进城就是一个大错。
岑灵笙闻言,绝望地看向章言。
这个黑哥儿真是章言哥哥的夫郎,那他刚刚说的就是真的了?
章言哥哥真的分不清美丑,喜欢又黑又丑的。
章言哥哥以前那么努力奋斗也不是为她,而是为了娶一个黑哥儿?
岑灵笙不能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
“章言哥哥,他长得又黑又丑,为人野蛮,还说你喜欢野猪坏你的名声,你喜欢他什么。”岑灵笙含着一丝希望殷切地问。
“灵笙,这不是你该过问的。”章言严肃地道。
岑灵笙脸色一白,不可置信地看向章言。章言以前和她说话的时候,都是温和有礼脸带笑容,从来没有这样严肃,甚至隐隐还带有斥责的意思。
“谁愿意问你的事情呀,你和你的野猪哥儿真是天生一对。”岑灵笙说完哭着跑开了。
章言没去管岑灵笙。
事必有因。
原身强纳岑灵笙,和原身在学堂求学时与岑灵笙之间的一段暧昧有关。原身在岑夫子的学堂中容貌举止属于拔尖的那类,岑灵笙暗恋原身,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出现在原身面前,却偏偏在原身跟前藏不住她的喜欢,而原身觉得岑灵笙这个举人家小姐的身份配得上他,便装作-爱慕岑灵笙,摆出一副勤奋上进要学业有成才向心爱的姑娘提亲的模样让岑灵笙对他死心塌地。
后来岑灵笙知道原身和蓝因冲喜成亲,原身误导她他是被逼的,甚至在为了岑灵笙守身如玉时,岑灵笙和原身互许了鸳盟,约定等原身考中秀才就休了蓝因另娶她。
只是没等到原身来迎娶,她就先家破人亡,被原身作为妾室买了回去。虽然她没有伤害蓝因,甚至后来看清了原身的为人,还和蓝因一起互相扶持,但从她动了心思开始就不算全然无辜之人。
不知世事,并不能作为你明知对方有夫郎,却和有夫之夫私定终身的理由。
章言懒得像劝岑夫子一样劝她,直接向岑灵笙摆出自己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