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5章 以史为鉴3纣王变法?
刘慧明摆手道,“先不说亡国的事,我先问你,在西周时期,有什么古书写了商纣王的暴行吗?”
王承恩想了想,答道,“《尚书牧誓》有言,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
老实说,这段话他听不懂,关于商纣王的事他是大学时听讲座听来的,只记得他的六大罪状了,见王承恩一本正经的翻译,刘慧明忙打断道,“我总结了一下,西周时期商纣王的罪证大概是六条:一酗酒;二不用贵戚旧臣,三任用小人;四听信妇人之言;五信有命在天;六祭祀敷衍了事。”
王承恩眼睛一亮,道,“刘侍郎说得对极。”
崇祯也表示赞同。
刘慧明反问道,“可有滥杀、砍头、挖心、炮烙之刑,为了看婴儿是男是女就解剖孕妇肚子的事?”
王承恩一时词穷,断断续续地道,“尚书上没记载,或许其他书上有吧?”
刘慧明接着问,“那是什么书上记载的?”
王承恩的额头又开始冒汗了,良久才道,“《战国策》有记载,《史记》也有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