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倒计时6小时
常洛打开了灯。
没有守关boss,就是一个普通的包厢,面积还特别小。
但是这里的凌乱程度,比起前两间更甚,就像是在里面打过了一架似的。
椅子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还有一些外套和包,也都散落在各处,上面还有鞋印。
桌上歪倒着两个红酒瓶。
“这里是……案发现场?”
程琳的目光被桌子的一角吸引,上面粘粘糊糊地沾了一些东西。
她顺手抽了一张纸,沾了一下,看见纸上沾上了红褐色。
“有血!谁的头磕在这里了。”程琳的声音有点颤抖。
“死了吗?”
“除了桌角别的地方都没有,这出血量太少了,应该只是皮肉伤。噢,这里还有。”
常洛从沙发后面捡起一个破碎的啤酒瓶,玻璃碎片口粘着血迹。
看起来是发生了一起斗殴。
不过在这里,总算有了一些关于身份的信息。
沙发上有一张名片,常洛拾起来看,上面写着“方俊,明光皮鞋厂”。
名片的附近还有一个黑色的人造革男士手包,拉链拉开着,里面的东西散落了一地。
常洛把包拿起来看,里面满满地塞着名片。
“这都可以打扑克了。”程琳探了个头过来。
“哎,你知道吗,以前那些人还真喜欢拿名片当扑克打,比上面人的身份地位什么的。”
见常洛没什么反应,程琳嘀咕着“时代的眼泪”,一边闭上了嘴。
常洛一边快速翻看着,试图在里面找到自己熟悉的名字。没过多久他就找出了陈圆的名片,上面写着“世纪百货店,出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