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5番外:曹健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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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番外:曹健求援
“山里的人包容心更大一些。”孙瘸子只给了他这个回答,就跟着大家伙儿一起混吃混喝了。
真正的山珍,山里人家是舍不得卖出去的,都是留给自己家人吃。
所以独孤浩炎终于得到了跟小天师一样的待遇,吃到了这些人家私藏的美味佳肴。
众人对独孤浩炎竟然是熟悉的,因为独孤浩炎修缮了道观,而在修缮其间,这里的施工队是不自己开火的,全都在农家乐里定吃的,可是让他们赚了一笔,不太多,毕竟是半个自己人。
“但是你小子好福气啊!”刘会拍了拍小天师的胳膊:“这样的男人,一个就够了,以后好好过日子。”
“知道了,刘哥,你家的走地鸡还是那么好吃。”小天师拿着一个鸡爪子啃得满嘴都是油:“外面卖的都是肉鸡爪子,还是你家的这个香!”
虽然只有薄薄的一层皮,但是香啊。
“你嫂子特意给你做的,里头放了十几个鸡爪子,都是她留下来想做泡椒凤爪的材料,后来知道你回来了,也不做泡椒凤爪了,改成都炖了,让你啃个够。”刘会得意的道:“还有鸡屁股。”
“我不吃鸡屁股的!”小天师大惊失色。
“那也不是给你的,那是给……给仙家堂里的仙家留的。”刘会白了他一眼:“吃你的鸡爪子吧。”
小天师赶紧低头,啃!
刘会跟独孤浩炎聊天:“我小时候就喜欢道淼,小家伙儿白白嫩嫩,胖乎乎的,看着就好,我家就我一个,倒是有不少堂兄堂姐、表哥表姐,但是我爸是老小儿,我也在这一群人里头最小,没有人比我小啊!”
“所以他一见到我,就把我当弟弟了。”小天师在一边赶紧解释,喜欢不是那种喜欢啊。
千万不要误会!
否则晚上他就要被这个醋坛子给搞得腰酸背痛了。
“我明白。”独孤浩炎给小天师夹了一只鸡爪子:“啃吧。”
刘会还跟独孤浩炎嘀嘀咕咕:“小时候他就是我弟,大了也是,我媳妇儿就说,这就是咱家的弟弟,回来了当然要吃好的,吃爱吃的,鸡爪子平时连我儿子都不给一个的,现在都拿出来给我弟弟吃!”
“拉倒吧!”小天师差点翻白眼:“你家我大侄子,爱吃的是鸡心,说吃多了,就机灵多了,心眼儿也多!”
刘会家的小孩儿特别逗,整天跟个小大人儿似的,说话一套一套的大道理。
除了炖走地鸡,还有高婶子的垮炖鱼;徐大爷的萝卜炖牛肉;任姐的鱼籽饭包;单叔家的杀猪烩菜;倪大哥家的蘑菇乱炖……。
满桌子的山珍美味。
一伙人吃的和乐融融,晚上还聊了挺晚,过了九点才纷纷告辞,小天师看得出来,他们跟这里的工作人员都很熟悉。
按照冯大姐的说法,大家以后都是邻居了,关系处不好可不行,要不是现在不流行定娃娃亲啊,好几家都想结亲家了。
这一晚,小天师带着独孤浩炎,住在了他以前住的房间……改建后的房间里。
是一个套房。
里间是一个很大的卧室,主要是床占了四分之三的位置。
柔软的大床还带着一边床靠,按照独孤浩炎的说法啊,就是免得小天师滚落到地上去。
另一边是一个床头柜,挺大的,可以放台灯,几本睡前读物和水杯等等。
而外间靠窗户的地方是一个床榻,可以让小天师在上面打坐,念经,衬着窗外的清风明月,特别的仙气……撩人!
反正独孤浩炎是被撩了一下,这天晚上,老道士师父睡得那叫一个香啊,可怜第二天,徒弟懒床了。
独孤浩炎光明正大的端了一碗大碴粥,拿了两个咸鸭蛋,一碟小菜进去了,让小天师在外间的茶桌上用的早点。
无名老道士摇了摇头:“年轻人啊!”
自己跑去前头,敲起了晨钟。
古人划一昼夜为十二时辰,分别以地支(子丑寅卯)序之,每个时辰相当于今日的两个小时。
以圭表或铜壶测得时辰,便击鼓报时,以便让民众知晓。
但鼓声传的范围有限,齐武帝时,为使宫中都能听见报时声,便在景阳楼内悬一口大铜钟,改为只在晚上击鼓报时,首开先河。
为了使钟声传播更远,除了铜钟越铸越大之外,还建较高的钟楼,与鼓楼相对,朝来撞钟,夜来击鼓。
虽然现代社会了,人手一支手机,有的两支,三支,连手表都是装饰性大于实用性,这晨钟暮鼓,也只是作为一种存在,每日日出之前,晨钟响起,日落之后,敲起暮鼓。
如果无名老道士不在的话,这个活儿,就是门卫在干。
他在无名道观里,这个活儿,一直是他老人家的,他不在观内,才有别人来做。
小天师听着师父敲的晨钟声音,看着远处青山如黛,朝霞灿烂,一丝云雾在山间若隐若现,比起以前,不仅这里居住环境变好了,空气仿佛都更新鲜了。
软哒哒的趴在榻上,看着外面的美景,小天师虽然腰酸背痛,但是心里却一片宁静。
在山上待了两日,独孤浩炎几乎了解了小天师从小到大的所有事情,俩人甚至还跑去小溪流那边看鱼虾。
不是捉,是看。
这里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很好,小鱼小虾的在小溪里肆意繁衍生息。
同时,这些鱼虾也是山里某些动物们的口粮。
人类可以有鱼塘养殖鱼虾蟹,山里的动物可没这个技能,所以现在山里人家都不来小溪里找吃的了,只是看看,图个乐趣。
小天师还告诉独孤浩炎,小时候还偷偷地跟刘会他们这些大哥哥门来这里洗澡的,结果被老道士师父一顿臭揍啊!
“为什么要打你们?”小孩子都很淘气的,他那蠢弟弟小时候还想过离家出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