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军方行动
联邦政府得到消息,还要再审核一遍,然后才会给州政府下达行政命令。
州政府又需要重新审核一次,通过之后才会给市政府下达行政命令。
最后才是纽约市政府开会商议需不需要执行州政府的行政命令。
这一套程序走下来,就算中途没有任何耽误与拖延,需要的时间也绝对不短。
更何况以美国政府的一贯尿性,州政府对联邦政府的命令绝对是能拖延就拖延,能推脱就推脱,就算无法推脱,各种阳奉阴违也绝对少不了。
市政府可能要好一点,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所以如果由神盾局去协调,等到纽约市政府采取行动,纽约早就凉透了!
这大概就是电影中,战斗打起来之后,警察才临时开始疏散民众的原因?
而由军方来协调,事情就要好得多!
在紧急情况下,军方有权利命令地方政府配合军方行动,还是无条件配合。
而且地方政府的官员,无论是议员还是市长州长,基本都不敢拒绝军方上层大人物的要求。
毕竟那些联邦上将和傀儡总统不一样,每一个背景都大得惊人,整你一个议员和州长还不和玩一样?
通报地方政府,让他们提前疏散民众,这些都是次要的。
军方主要的任务还是调集军队,以应对接下来危机。
结果一看,新组建的快速反应部队就在纽约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