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粉红颜色
杨牧云脚指头上的皮肤变得格外坚硬,就像巨钳蟹的甲壳,以点破面刺开了老虎的皮肤,深深嵌入其脊椎缝隙中。
而且,杨牧云的大拇脚趾还调皮的翘了翘,引得血睛白额虎浑身颤抖,随即发出震天撼地的怒吼,浑身肌肉一缩,回头咬去。
杨牧云脚尖一蹬借力弹起,然后横向移动绕到血睛白额虎侧面,继续躲入其视野盲区。
走了几步,杨牧云脚一扭甩掉破烂的靴子,脚趾头下意识的扭了扭,无拘无束,直接接触的感觉就是好。
或许是没了靴子的羁绊,杨牧云的速度更快了,脚底与地面摩擦的触感顺着脚心清晰传来。
杨牧云甚至能分辨出脚掌触碰到了多少根草,甚至能感觉出这些草叶的轮廓,草茎上的绒毛,以及这一脚踩死了多少虫卵。
又是一脚踢出,杨牧云顺着大拇脚指传回的触感,甚至清晰感应到了血睛白额虎脊椎骨的形状、质地、硬度。
“你这身骨头淬炼得很不错,等会儿炖虎骨汤的时候一定很滋补。还有虎鞭,对了,你知道什么是虎鞭吗?”
感觉受到羞辱的血睛白额虎怒吼一声,可是这时候,杨牧云一脚踢出,语气怪异的说道:“没错,就是这。”
这一脚又准又狠,而且还是在辗转腾挪中精准命中,杨牧云甚至都不知道目标在哪,只是在直觉的牵引下随便踢了一脚,没想到直接命中。
就仿佛,磁铁吸引铁钉,根本不需要瞄准,直接就引导过去了,反而命中之后要赶紧抽回来,免得脚下不由自主的连环踹。
血睛白额虎瞬间缩成一团,瞪着血红的眼睛蜷在地上抽冷气。
杨牧云谨慎的向后退了两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