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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母亲的直觉。
江逸动作很快,没过一会儿就连汤带面地端来一大碗。用的是大海哥几个平时吃面的碗,是夏荷正常饭量的三倍。
后面,梅子也端着一个托盘,江逸一并从门缝里递进去,说道:“大娘,忙活了半天,你们几位也吃点,补补力气。”
英花笑骂道:“你以为这是干家活呢,中间还能吃点补力气?快别忙活了,我们现在吃也吃不下,待会儿再说罢。”
江逸抓抓脑袋,没再多说。面已经递进去了,吃不吃随她们。
英花端着托盘往几人面前送了送,大伙都是摆摆手。
“待会儿还得照顾荷丫头、收拾孩子,手上得干净着。”晴嫂子说道。
英花不知道还有这讲究,忙把面碗放在墙角。
夏荷却是十分捧场。一大海碗,被她一筷子一筷子挑着连汤带面地吃了下去。
英花平日里跟她同桌吃饭的机会多,如今看到她这个架势却是吓了一跳,什么时候见过她如此狼吞虎咽的样子?生怕她给吃坏了。
“差不多了吧?”英花委婉地问道。
“还、还有一口汤。”夏荷巴掌大的小脸几乎埋进了碗里,最后,端着面碗往嘴里一送,“咕咚”一声,最后一大口汤被她咽了进去。
暖暖的一口汤,从喉咙一直到胃袋,浑身上下都通泰了。
然后,下身一热,只觉得一股暖流直泻而下,夏荷尴尬地动了动身子,产生了一个极为丢脸的猜测——是不是……尿裤子了?
紧接着,肚子一阵大力的抽动,下身猛地一痛,“哗啦”一声,夏荷便不由自主地软倒在炕上。
英花眼疾手快地接住一个胖墩墩的肉团,整个人都是懵的。
似乎时间静止了,屋内的人维持着那一瞬间的表情,半晌没动。
直到,小肉团感觉到受了冷落,不满地叫了起来——
“哇——哇——”
英花抽了抽嘴角,“赶情这崽子是被他舅母的一碗骨汤面给馋出来的吧?”
第174章吃货
小十五被一碗油麦面从母亲肚子里馋出来的事迹不仅传遍了大宁城北的小巷子,还被他的无良舅母(也就是江逸)写信告诉了枣儿沟博学多才的二舅舅。
云舒多了个外甥,向来稳重的性子也不免欢脱了些,他拿着江逸的信给袁绣娘看,只当是多个乐子。
袁绣娘看了也是乐不可知,小夫妻两个凑在一起笑了好一会儿。
云舒走后,袁绣娘的ru母袁妈妈坐在她身边,看着她的肚子期待地说:“小姐这胎若是也生个男孩,苏家老爷肯定更高兴。”
袁绣娘奇怪地看了她一眼,不解地问:“ru母这话从何说起?”
袁妈妈拍拍她的手,笑道:“上元节出生的那位小少爷严格说算是外孙,就赢得如此多的喜爱,您肚子里这个可是正正经经的内孙,苏家老爷当然希望是个儿子。”
袁绣娘撇撇嘴,不满地说:“ru母休要说这样的话,云舒他早就跟我说过,无论我生男生女他都一样喜欢。”
袁妈妈看着袁绣娘满脸幸福的样子没再多说,心里却暗自叹了口气,唉,到底是年轻。
再说大宁这边。
小家伙总算没辜负从一落地就背负的嘴馋的名声,反而把这个名号越打越响。
对了,必须说明一下,说人家嘴馋不是因为挑食,而是因为不挑,见着什么都馋,什么都想抢着吃,小家伙对食物的执著表现的完全不像一个尚未满月、连母亲都不会认的小孩子。
母ru就别说了,夏荷月子里养得好,被江逸一天一顿的ru鸽猪蹄伺候着,人没见消减,反而比怀孩子时还胖了一圈。
青秧也是,在江家吃得好,连带着她自己的孩子也受了益,养出来的汁水供两个孩子都绰绰有余。
此外还有羊奶,这个是晴嫂子建议加的,她说冬天出生的孩子都得多少喝些。草原上的说法,冬天出生的孩子不好养活,喂些早春的羊奶才能长得壮实。
大多吃惯母ru的孩子受不了羊奶的味道,即便如此也要每天喂些,哪怕是硬灌。
江家人信任她,同样感念她刚开春好不容易弄来羊奶,于是反复地煮好了晾到不烫手,试探着拿给孩子吃。
没想到,除了最开始的小小疑惑之外,小家伙丝毫没有抵触情绪,一勺接着一勺喝了小半碗。
晴嫂子看了都惊奇,“还真没见过这样的,往常都是没见过母ru的才喝得下羊奶,这小少爷真是好养,将来必定是个壮壮实实福气不薄的。”
“借嫂子吉言。”夏荷微笑着回应,满心满眼都是吃饱后酣睡的孩子。作为母亲,面对儿子的乖巧与健壮自然是安心又自豪的。
晴嫂子并未觉得她有半点怠慢,自己亲手接生的孩子(真的有这个步骤吗),她看着也是千好万好。
“你也躺下睡会儿,我去后院找青秧妹子说会儿话。”晴嫂子温和地帮夏荷掩好被子,轻手轻脚地走了出去。
小家伙出生后,英花和大仁婶婶都随大山回去了,唯独青秧留了下来,一来算是新生儿的ru母,二来江家也有庇护的意思。
晴嫂子近来同青秧走得近,尤其喜欢她快三个月大的女儿小豆芽儿。
夏荷隐隐觉察出了什么,如果两厢情愿的话,也算美事一桩。
说回正题。
小家伙能吃,最终被定性还是因为用那碗面把他勾到这个世上来的舅母。
江逸习惯晚睡,尤其是跟苏云起做完某些爱做的运动后总喜欢给自个儿和爱人弄点夜宵吃——不要怀疑苏云起的能力,这么长时间下来,江小逸童鞋也会进步的好不好?
然后,再发现小六也会时不时摸到厨房里然后把厨房搞得一团糟最终什么也做不出来之后,江逸主动接过了这个光荣的使命。
从此,夏荷吃上了美味又营养的夜宵,两位父亲那里从时不时有两样青淡又饱腹的加餐到色香味俱全的小菜成为惯例,最终江家全家走上了【晚睡+夜宵】的前位之路。
有时候两个孩子睡着了,半夜还能闻着香味起来再吃会儿。
不会胖么?不会的,人家白天骑马射箭逮兔子,活动量大。最有可能胖的也只有江逸和夏荷两个人而已。
夏荷做月子,就怕她不胖;江逸还在长身体,不到胖的时候。
天哪,又跑题了,马上说回小家伙。
有一次,江逸照例给夏荷做了夜宵,是香滑水嫩的蒸水蛋——原料是野生的红嘴鸭蛋,比家养的鸡蛋味道腥,营养却高得不是一点半点。这还是苏云起特意从湿地那边找来的。
江逸把蒸蛋送过去之后,听到里屋小家伙咿咿呀呀的声音,他很想进去看看,可是大半夜的又不合适,于是就在外间站着纠结。
夏荷听着外面一直没传来关门的动静,聪明地猜出了江逸的心思,于是微笑着叫道:“逸哥儿,你来帮我抱抱小元夕吧,小六手粗,元夕总不喜欢让他抱。”
“挺晚的了……”江逸犹豫着说。
小六虽然没有大海和小川的沉稳,脑子却一点不笨,他愣了一下,便跑出来把江逸往屋里拉,“亲舅……舅,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