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晋江文学城首发
梁乐差点要晃晃这龚夫子的脑袋瓜,看看里头是不是都是水。这是要逼供啊?难道这时候还要考验他们同窗情谊吗?
但她人被龚夫子推得旋了过去,此时背对着李轲,看不见对方的神色,握着毛笔的手心竟然有些渗着汗。
——按照院规,窃题该被逐出书院。
——窃题的人究竟是李学子,还是梁学子?
她即便是离开书院,那也无所谓。但李轲不一样,他还得继续参加后头的乡试、会试,甚至是殿试。
虽然离开书院可能对他的才华并无大碍,但这样的污名却会伴随着他,将来又该如何?
李轲对她那么好,会不会写他自己。
她想到转过身前,少年看向她的那一眼,感到头疼不已。
她双眼紧紧盯着笔尖,心中紧张而挣扎。
分明仅仅几息的功夫,她却感觉天都要黑了。
思来想去,她紧捏着笔,最终还是在洁白的宣纸之上写下了几个大字。
写完之后,她将宣纸轻轻折起,转身交给一直安静地站在二人身边的龚夫子。
李轲与她同时转过身来。梁乐没有看向他手里叠着的那张纸,反而望着他笑了笑,眼里都是信任。
两张纸在龚夫子手中打开。
相似的字迹落于其上。
上面没有写任何人的姓名,而是简单的句子。
——与我二人无关。
——并非我与李轲所为。
作者有话要说:心有灵犀的轲轲和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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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乐乐确实提前和轲轲讨论过题目,所以还是要和龚夫子坦白的!
最后一段是稍微用了一点点囚徒困境。
就是把两个犯罪的人单独关进两间房(无法相互交流),分别问他们是谁犯的罪。如果两个人都不揭发对方,则由于证据不确定,每个人都坐牢一年;若一人揭发,而另一人沉默,则揭发者因为立功而立即获释,沉默者因不合作而入狱十年;若互相揭发,则因证据确凿,二者都判刑八年。由于囚徒无法信任对方,因此倾向于互相揭发,而不是同守沉默。
但是轲轲和乐乐不可能会这么笨啦!
希望大家不会觉得乐乐抢了第九名学子的读书机会(因为这位学子连名字都没有),而且即使乐乐没看过这个题,我也会把她写到甲班的!